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莲塘镇悦乐村民主法治创建工作

莲塘镇悦乐村地处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莲塘镇西部,距离城关5公里,在205国道旁,全村有6个自然村,12个村民小组,总共286户1218人,山场面积4312亩,耕地面积2238亩,主要产业种植桂花苗,成立了桂花苗合作社。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莲塘镇悦乐村以法治创建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坚持一手抓发展经济,一手抓依法治村,充分发挥依法治村与经济工作的互相促进、互相保障作用,认真落实上级制定的依法治村工作标准,加快了奔小康的步伐,促进了全面发展,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治安案件连年下降,无刑事案件发生,村辖区范围内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迅速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被评为市级生态村,下一步将努力争取省级生态村评选。

【任务措施】

(一)加强领导重视,完善创建网络

一是为保障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有序运行,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了村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职责分工,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支书、主任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村班子集体抓,分管主任具体抓,确保该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力地推进全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

二是深入进行广泛发动,为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各项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宣传渠道,进行各类法治知识宣传,努力营造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浓厚氛围,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真正做到组织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责任到位。

(二)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制度

按照“民主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悦乐村不断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合法产生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同时在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民主决策等方面都切实做到按制度按规章办事。按照相关要求,悦乐村定期召开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此类会议,对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切实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和决策责任追求制度。在财务方面,实行定期审计和定期公开,确保村民对村社财政情况的知晓度。对于村干部的管理,实行民主评议,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制,确保村干部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和村民对于干部的满意度。

(三)法治保障,发挥法治核心作用

“七五”普法以来,悦乐村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有的放矢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悦乐村认真制定并落实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健全完善了普法工作组织网络和制度,建成了法治图书角,扎实开展村组干部学法活动,通过举办法治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办好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向村民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宪法、农业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农业生产与农村土地承包、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增强了村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是扎实落实治理措施,推进依法治村工作。悦乐村紧密结合本村生产、生活、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依法治理措施,首先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室,健全完善了村民用法和法律援助制度,使村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其次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了调解室,在全村强化“大调解”机制,坚持每周一排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及时解决本村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实现了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有效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村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全面强化稳控布防制度,将过细的思想工作做在前,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切实将问题消灭在基层、化解在村内。

三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村”。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悦乐村始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村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了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建立治安巡逻队伍,强化了十户联防制度,形成了村、组、户三级联防网络,坚持每晚巡逻值勤,较好地维护了全村治安秩序。建立了重点人员长效管理制度,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加强与他们之间的联系,时刻掌握动态。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社会闲散青年的教育转化工作,坚持每月见面谈话不少于一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确保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健全完善了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强化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实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特点和效果】

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以来,悦乐村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极大地增强了村民的民主和法治观念,村风民风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是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村组干部坚持事为民所办、利为民多谋、权为民多用、情为民所系,积极发展公益事业,得到了广大村民的一致好评,促进了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是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廉洁自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增长。通过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民的民主意识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极大的增强了村民的法治观念,全村社会稳定、治安良好,走上了和谐发展良好轨道。

三是村风民风明显改善,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如今赌博、封建迷信、吸毒等丑恶现象和不良行为在村里几乎绝迹,邻里之间吵架闹事的现象少了,刑事发案为零,民转刑案件为零,无群体性械斗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社会秩序良好,村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