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普陀区积极创建省级法治县(区)活动案例

普陀区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新区建设大局,以建设开放活力的幸福普陀为主线,深入推进普陀法治建设,努力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社会治理创新,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被省委授予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五星级示范单位 。 

【任务措施】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1、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讲究谋划、章法和节奏,注重发挥好人大作用,持续抓好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诚邀专家给全区领导干部作新宪法专题辅导。2018年,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进你我心中”大型主题宣传活动12场次,走进全区中小学开展新时代新宪法宣讲活动20次,4000余名师生参与学习。2、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健全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依法执政能力。3、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区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迈向纵深。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建立完善了与司法机关、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等的一系列联系协作机制。成立运行派出监察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同时,督促推进清廉国企、清廉教育、清廉医院、清廉民政、清廉机关等建设,引领全社会崇廉倡廉促廉。4、持续推进“清障护航”行动,突出打击力度,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区公安分局完善项目警官制,主动对接政法服务保障活动,探索项目警官站建设,健全科所队长“一对一”跟踪式服务保障和警企联席会议等制度。区司法局深入开展“大脚板走基层、司法行政破难题”走访调研活动,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进行精准对接,升级服务举措,切实增强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建设法治政府。1、不断加强区委及党委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信访局完善雇员律师服务机制。2、建立“公安+城管”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对涉旅案件、纠纷的快速处理。拓展警务服务站及警银亭辐射范围,在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多警种、多部门的叠加型巡逻防控模式。建立保安雇佣方案及管理机制,实行涉旅行业外来人口专项排查工作制度。3、主动作为,有效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部门间办事等“最多跑一次”改革,把好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法律关,做好法律服务,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4、依法审查,有效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先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4次。5、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严格遵守复议程序,依法履行复议职责,确保案件100%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受理和复议决定;继续在行政复议中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销复议申请4件。实行行政复议公开听证,举行复议听证4次。同时,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确保重大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同时,继续加强对各单位行政首长应诉出庭情况的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6、坚持严打防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公、检、法、司及政法委机关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建立完善“联合研判、线索排摸、信息报送、督查考评”四项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7、积极参与“五大会战”、“三重项目”、“城中村”改造等攻坚行动,律师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积极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提供专业意见,确保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

三是推进公正司法。1、区人民法院出台了《专业法官会议运营规则》,由院庭长和资深法官组成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解决审判权下放后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领导干部办理案件通报制度,调整充实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优化办案组织。以审判为中心,大力推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机制,有效缩短审查起诉办案周期。2、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依法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检察多次开展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向社会发布通告,明确对逾期不申报财产、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依法严惩。3、区检察院围绕新发展理念,打造特色品牌,将快速救助和全面帮扶结合起来,升级“一站式”小应工作室,实施多元化、个性化及“一站式”救助服务,除单一的提供资金救助外,同步配套协作低保申请、就业岗位推介、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等帮扶措施,帮助被害人及亲属解决生活困难,实现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案件“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

四是深化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以“七五”普法中期考核为契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普法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公布首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和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督促和评议。精心优化普法讲师团队伍,精挑专业性强、业务能力高的人员进入讲师队伍。

五是发展基层民主。开展“三治融合示范村”创建工作。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落实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计划,创建善治村6个,省级民主法治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村6个,助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以党建为引领,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建设,按照抓常规、出亮点、铸品牌、有特色的思路,探索建立新时代特色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党员干部带头引领、党员先锋模范三个作用,不断夯实渔农村工作基础。组建“百姓议事团”,参与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搭建社情民意收集平台运用,定期开展“社区治安大家谈”、“基层自治大家谈”等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探索建立乡贤参事制度,培育完善“老娘舅志愿者调解队伍”、“平安志愿者队伍”、“帮教志愿者服务队伍”、“渔民老大家属促进会”、“巾帼巡逻队”、“妯娌护河队”等各具特色的基层志愿服务团队。完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巩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大力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集中服务活动。拓展离岛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陆海联动,进一步强化对离岛群众的司法服务。 

【特点和效果】

一是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得到加强。2018年,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区重大决策法律咨询50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出法律意见120余件(条),有力提升了我区依法执政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水平。

二是深化从严治党,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精心打造沈家门街道“三项交易”监督管理系统、桃花镇社区村小微权力清单、展茅街道村社小微工程招标新模式等“一地一品”、“一村一品”样本,工作得到省纪委暨军民副书记等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律师参与城中村拆迁工作的做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征收拆迁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上,浙江星舟律师事务所主任俞宏波和王红雷律师承办的房屋征收补偿案被评为全国8起典型案例之一。  

四是依法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区法院判处的徐文兵拒执案入选“浙江法院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五是全力打造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工程。 整合全区基层治理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将“最多跑一次”、“互联网+”等理念延伸至社会治理领域,研发普陀区综合信息指挥系统,创新建立集多元化解、诉讼服务、信息指挥于一体的区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收案首次出现负增长。中心入选浙江省公共管理十佳创新案例,工作经验在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暨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推介交流,运行模式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充分认可。

2018年,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让宪法走进你我心中”大型主题宣传活动12场次,邀请专家给全区领导干部作新宪法专题辅导1次。走进全区中小学开展新时代新宪法宣讲活动20次,4000余名师生参与学习。深入开展“法律进渔区”、“法律进企业”活动共计26次。为高水平建设活力开放幸福普陀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分别被省司法厅、司法部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县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