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将乐县高唐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案例

为推进将乐县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结合“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做好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将乐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农村、社区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明确创建标准,增强创建实效,按照组织机构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普法教育扎实有效、人民调解制度完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五大项制定创建标准,组织实施。注重与“法律六进”中“法律进乡村、社区”有机结合,以培训指导为载体,提高村“两委”成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协助村(社区)规范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指导创建村居做好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对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创建工作实效。

【任务措施】

(一)制定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首先制定了《关于在全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活动的目标和任务。随后,制定了创建要求和详细列明了每项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细化综合评议的尺度和要点,明确了创建活动的重点内容和考核方法。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创建工作。

(二)结合实际,指导各地开展创建活动。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依托年终对各村的综治考评将积极创建 “民主法治示范村”纳入年终考评计划。要求各村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三)严格考核,评选民主法治示范村。2017年11月,根据创建活动总体安排,各村依照考评标准,要求:一要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二要是否有完善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三要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四要有完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五要有完善的公开办事程序,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六要是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人员、有阵地、有措施;七要能够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八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农村治安稳定,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不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村无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九要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四)示范带动,依法行政理念深入人心。在评选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过程中高唐司法所认真总结经验,筛选亮点,通过以点带面,树立榜样村等形式,推动全镇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特点和效果】

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使高唐镇辖区内村两委会能够从规范村级民主制度着手,民主制度得到贯彻落实,村级民主自治得到了实现。比如高唐镇常口村以“创十星、评十户”为抓手,积极在每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同时该村还聘请村里年龄较大,有威望的村民成立了“夕阳红”理事会,参与民主理财、矛盾纠纷调解等村务工作,在“夕阳红”理事会带动下村民的民主参与权、监督权,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实现了村里重大事情由干部说了算向群众说了算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