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休宁县蓝田镇迪岭村位于县城北郊,北邻屯黄公路,南靠海阳镇。距县政府10公里。全村辖17个村民组,总户数647户,人口2408人,农村劳动力(18—60周岁)1775人。村内有始建于宋代,安徽省现存最长的古廊桥—拱北廊桥;休宁县“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重要节点—“清华老校长”周饴春故居也位于该村境内。该村于2008投入15万元新建了村部大楼,2015年投入8万元,对为民服务大厅、办公室、会议室、“阳光四务”公开栏进行改建和出新,现村级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240平米,党员活动室70平米,为民服务中心40平米。

休宁县蓝田镇迪岭村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任务措施】

迪岭村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通过建章立制,依法治村,使村各项事务管理工作走上了有章程保证、靠民主管理的规范化依法治村轨道,进一步推动了该村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强村党组织及两委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

迪岭村以服务村民为根本宗旨,结合当前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切实加强党组织及两委自身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了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两委为主导、各村民组长为主体的村组织体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迪岭村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一方面不断加强自身理论建设,利用农家书屋及党员会议定期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另一方面建立了相关实体组织,如“迪岭村法律援助工作站”、“迪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迪岭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迪岭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等,切实提高村党组织及村两委服务广大村民的水平。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村党组织和村委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制度

按照“民主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迪岭村不断规范民主管理制度,合法产生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同时在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民主决策等方面都切实做到按制度按规章办事。按照相关要求,迪岭村定期召开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此类会议,对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切实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和决策责任追求制度。在财务方面,实行定期审计和定期公开,确保村民对村委财政情况的知晓度。加强村干部管理,实行民主评议,落实奖惩及责任追究制,推动村干部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水平。

(三)公共法律服务扎实推进,村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

深入开展农村基层综合治理,建有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服务工作站。配有一名村居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定期为村民答复法律问题,帮助村委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定期组织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村“两委”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定期组织法治培训,村委干部近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迪岭村坚持把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与解决村务工作中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和谐乡村以及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使得村民安居乐业。

(四)发展经济、促进和谐,依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自2018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之后,迪岭村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整村发展,通过干部带头、党员示范、精准帮扶、村民共建等措施,积极带动全体村民转变思想、革新观念,推动形成了生生不息强大的村级建设内生动力。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迪岭村积极发展村域经济,结合本村实际,建立了多种类型的经济组织,激励和调动具有不同优势的村民发展经济、帮助村民致富。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积极争创美丽乡村,该村为省级文明乡村创建点,目前,全村上下正在上级的指导下,如火如荼地开展各类整治及创建活动,力争在省级考核验收中一次性达标,为蓝田镇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添加靓丽的一笔色彩。

【特点和效果】

近年来,在村基层党组织及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迪岭村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全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二是“四民主两公开”的有效推行,既保障了村民的民主权力,又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消除了干群之间的隔阂,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三是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更加增强,推动村民自治不断规范化、制度化。2016年荣获 “黄山市党建示范点”、“黄山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7年荣获黄山市“五个好”党组织、“休宁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8年荣获黄山市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