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吉林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巩固山水生态优势,着力构建生态良好、生活舒适的幸福吉林目标,以“共饮松江水·保护母亲河”为活动主题,通过开展“松花江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倡导“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唤起公众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高度关注,动员全市普法力量积极投入到主题普法活动中来,向江城人民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努力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法治观念,推进以绿色经济为底色的振兴发展之路。

吉林市“松花江普法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

【重点宣传内容】

1.松花江吉林段流域情况简介

松花江源出长白山天池,全长1927公里,流域面积约55万平方公里,跨越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三省区。流经吉林省吉林市辖内桦甸市、蛟河市、丰满区、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四个城区及舒兰市等七个县(市)区,64个乡镇,其境内江段干流河长405公里,占松花江上游区干流河长49%,境内江段流域面积1.58万平方公里。松花江保护区内的松花湖、红石湖、白山湖“三湖”有效库容为135.8亿立方米,是下游人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用水的水源地,吉林市人民的“母亲河”。

2、什么是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的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例如:农业上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等。

3、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有哪些?

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海洋污染等。目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有滥用农药,导致水污染;工厂的“三废”,导致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农民的生活垃圾乱扔乱丢导致的环境污染。

4、人们常说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不对,这种说法不但没有事实根据,而且是有害的。虽然地球上的总水量很大,但淡水资源却不充裕,人们可以利用的只有0.65%,而且分布很不均匀,人类就是依靠这些水维持生命和从事生产建设的。有的科学家曾这样预测:“水,不久将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危机”。所以每个人都应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树立起节约用水的风尚。

5、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6、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承担哪些环保义务?享有哪些环保权利?

每个公民有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义务;享有在清洁舒适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有权参与环境监督管理,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当自身受到污染侵害时,有请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责令致害人停止污染侵害、赔赏损失的权利。

7、对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可以向哪些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面向基层,受众面广。活动着重发挥普法团队的宣讲作用,延伸宣传触角,全市共有13个普法讲师团成员、520个基层普法小分队、5500名志愿者走村进户,深入到松花江两岸流域的社区村屯,通过专题讲座、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条宣讲等形式,重点宣传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特别从环境污染的危害、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发现污染环境行为的举报方式等方面进行耐心讲解,有效提升了松花江两岸流域百姓对生态环境治理的认知度和生态环保的公众知晓度,强化了百姓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是部门联动,治理到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原则,认真梳理执法单位普法任务清单,将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专题巡讲、免费赠书、知识竞赛、会前学法等形式,指定相关责任部门牵头落实。在宣传学习的同时,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围绕水污染防治,水利部门对松花江干流及15条支流的入河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摸底调查,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79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查处。由市政部门牵头,水利、环保等部门和各城区政府积极配合,全面启动了9河1湖黑臭水体整治修复工程。这次治理整治行动,惩戒力度大、治理效果好,得到了江城广大群众的认可。

三是传媒引导,营造氛围。根据宣传对象的不同需求,采取了传统方式和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在市电视台和江城日报分别开设了《法治江城》《环保在身边》《生态环保在行动》等专栏,重点围绕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等方面进行专题宣传,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法治观念。同时,市法宣办与水利、国土、林业等单位微信公众号共同打造了“吉林普法联盟”,并运用全市主要街路设立的大型户外电子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和普法微视频,以“线上+线下”的方式,有力提高了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了江城百姓学习环保法律知识的热潮。

四是文化引领,寓教于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直是吉林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大亮点。在桦甸市举行的“松花江普法行”活动启动仪式上,法治文艺演出成为了活动亮点。舒兰小剧团、昌邑夕阳红老年艺术团等法治宣传文艺队伍,编排了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治文化节目,深入基层慰问演出,被广大观众亲切称之为家门口的“法治文化大餐”。同时,市法宣办与市文联联合举办了“我爱母亲河—松花江”系列征文书法摄影作品巡展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