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宪法进校园” 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案例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人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为了使宪法观念深入校园,增加学生的宪法知识,让学生们行动起来,深入学习并弘扬宪法精神,5月28日上午,红桥区司法局与红桥区教育局联合红桥区外国语小学共同开展“与宪法一生相伴”为主题的班会,为全校120余名五年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充实、接地气的法治课。

本次活动,在红桥区司法局、红桥区教育局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外国语小学领导、同学、家长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并得到天津电视台、红桥有线电视台大力宣传报道。司法局干警为班会精心设计了的活动方案及学法PPT课件,并给同学们准备了宪法书籍。通过此次活动,学生们深刻地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宪法也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形式多样且紧凑的课堂节奏,使青少年法治教育真正落到实处,让学生从小就把对法律的信仰融入生活,融入学习,增强了学生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重点宣传内容】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四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活动特点和效果】

本次活动通过“与宪法一生相伴”为主题的班会的形式,以角色扮演生动活泼、深入浅出的方式,阐明宪法的基本观念,宪法对美好生活的意义,让更多的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宪法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促进全面依法治国。

一是活动形式新颖,亮点纷呈。活动通过设计巧妙的角色扮演形式,讲述人的一生中不同阶段与宪法相关的故事,引导全体同学对每个故事所对应的宪法章节进行集体朗读,并在朗读中感悟。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亮点纷呈,以我们一生中的各年龄段的角色轮番上台讲述着属于每个角色和宪法相关的故事,让学生更清晰地了解宪法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契合宪法学习宣传主题,为广大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加强宪法学习,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青少年是激活宪法与护卫宪法的重要力量。通过学习宪法,让青少年们知晓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能够运用宪法维护自身、集体和社会公共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这本身也是依法治国篇章里的重要内容。学习宪法知识可以引导每个学生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同时学习宪法有利于培养法律意识,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自己不受伤害。 

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作用。随着“宪法进校园”活动的深入开展,“红桥司法”微信公众号、红桥区有线台、天津新闻频道“第一观察栏目”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在全区进行推送,受到了全区广大师生的好评和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