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汉滨区“七五”普法启动以来,随着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的形式和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不可能一成不变,必须与时俱进,在继承传统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创新。汉滨区司法局积极拓展新媒体载体,开拓创新活动载体,以此推动公众以多样化方式获取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理念,从而达到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和提升全区公民法治意识的效果。

安康市汉滨区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微信朋友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制定出台《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微信朋友圈开展“七五”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并与运营代理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安康市分公司函件广告局签订《朋友圈广告投放服务合同》,确立代理运营关系,由运营代理商负责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朋友圈发布相关信息,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试运营一年,单次曝光量不低于20万次,年投放目标为200万次。

二是搭建“法治汉滨”微信公众号平台,积极向全区智能手机用户推送关注,“法治汉滨”微信公众号每月定期发布区司法局、普法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的“七五”普法信息,使用户随时随地享受最便捷的法治宣传服务。

【重点宣传内容】

(一)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宣传宪法。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公民日常生活基本道德、法律原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法律。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围绕“七五”普法要求普及的内容,重点宣传《宪法》《刑法》《民法》《食品卫生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法》《森林法》《农业法》《林业法》《环境保护法》《禁毒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信访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四)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强化党章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宣传与农业、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宣传与青少年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宣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

(八)宣传中、省、市及我区各镇办、各部门的普法要闻、重大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进展成效等。

【活动特点和效果】

充分发挥手机作为法治宣传新载体的作用。作为法治宣传的新载体——手机,要发挥其通信和娱乐功能,将法治宣传内容,通过无线技术平台用短信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使用户能够快速便捷地阅读法律知识。其具有快速和便捷的特性,能够实现瞬间传递,也可以方便受众随时查阅。因此,开拓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务必利用好手机这一重要媒介。在内容上,手机作为法治宣传载体可以满足不同群众的个性化需求。针对不同人群手机可以分门别类地将法治信息内容传递给机主,实现法治宣传服务个性化。在形式上,手机作为法治宣传载体可以多样化实施,文字形式的手机短信能够直接传递法律知识给受众对象,而图片、声音、动画、视频等表面形式的手机彩信、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通过创建微信公众号并与电信运营商联合搭建平台,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发布普法宣传信息,也能够直观形象地将法律内容以趣味性的方式传送给受众对象。因此,我们需要充分利用好手机这个重要的法治宣传载体。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不可能一成不变,必须与时俱进,在继承传统优秀成果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创新。只有这样,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的功能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植根于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