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湘潭市在全市组织开展联点共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为切实有效地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营造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法治氛围,湘潭市根据中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2017年湘潭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17年湘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在全市组织开展联点共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全市各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单位紧紧围绕“七五”普法总体要求和实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参与率≥80%”目标任务,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立足联点社区(村)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接地气的联点共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让更多人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来,提高法治宣传参与率、知晓度、覆盖面。

活动期间,法治湖南网、红网、湘潭电视台、湘潭日报、湘潭广播电台、湘潭在线等都对该活动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市级各类媒体滚动播出法治公益宣传广告,引导群众平时学法、遇事想法、解事用法。法治呼和浩特网等进行了转载。

【重点宣传内容】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法、居委会组织法、居委会选举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力促进基层民主自治。

(二)开展“送法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全市各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坚持结对共建单位与对口村(社区)互动的工作原则,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通过开展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倾听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在工作中逐步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全市各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选取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司法、执法案件进行“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四)提升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全市各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与联系社区共建法治文化橱窗、法律书屋、法治宣传栏等阵地,构建适应不同受众需求的法治教育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感染力和渗透力。

(五)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重点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六)开展“法律拥军”主题宣传。结合“八一”建军节,宣传《兵役法》《防空法》《国防教育法》和《拥军优属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双拥国防教育,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

(七)注重“新居民”法治宣传。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农民转变为市民过程中,注重新居民(有固定住所的进城务工、创业、经商等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在新居民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与新居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新居民融入当地、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

【活动特点和效果】

1.有效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实践。此次活动,各级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工作的指导检查,对涉及多部门的法律法规,加强组织协调,有效整合普法力量和资源,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上级国家机关加强对下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注重细节把握,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对于综合性法律,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增强法治宣传社会整体效果。

2.进一步形成了“大普法”工作格局。广大人民群众是法治宣传教育的绝大多数,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活动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宣传合力,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了一场场“普法大餐”。据统计,此次系列活动仅市直单位共计50家执法单位、50个社区、600多名工作人员参与,开展法治讲座21场次,受理法律咨询8000多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1000份,法治文化产品2000份。

3.增强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此次活动根据联点村(社区)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围绕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选取典型案例以及群众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以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案例点评为主,同时丰富了各社区法治宣传专栏等普法阵地,使法治宣传活动的内容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广大群众更容易理解与接受法治知识,极大地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学法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