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的呼声日趋高涨,每年两会期间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多次向区检察院提出希望积极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建议,区内不少学校和企业等单位也时常向区检察院提出普法宣传活动的需求。巴南区检察院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检务公开、促进检察工作和重塑巴南检察良好形象方面,也亟需有一个强有力的宣传阵地。巴南区检察院顺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切实关注民生民意,结合检察工作特性和辖区实情,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发展、社会民众关切、舆论宣传导向”三大要义,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转变观念,推陈出新,通过创办全市首档检察官普法网络微视频节目《对话检察官》,大力推进检察新媒体宣传,促使该院检察宣传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重点宣传内容】
2016年6月,巴南区检察院在重庆人民广播电台“重庆之声”频道创办了全市首档半月刊检察官普法栏目《对话检察官》,组织全院各业务条线干警轮流走进直播间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身边发生的案例,向社会民众宣讲法律法规知识和检察工作职能,并开通直播热线在线回答市民的法律咨询。
为顺应互联网发展和检察宣传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2020年,巴南区检察院决定继续依托日趋成熟的《对话检察官》栏目,将栏目提档升级可视化,在原有广播节目的基础上改版为网络微视频节目。对节目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每期节目分为“有话要说”“有问必答”“有奖学法”三个版块,并在原有基础上开设剧情式沉浸式普法,不断推陈出新。
巴南区检察院紧紧围绕社会热点制作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节目,例如,在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修正后,巴南区检察院随即摄制了专题节目《宪法伴随您一生》;《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后,围绕家庭冷暴力等话题摄制了专题节目;《民法典》颁布后,精心制作“民法典来了”系列栏目。此外,巴南区检察院还针对民众法律认识上容易出现的一些误区制作专题节目。在每期节目中,巴南区检察院引导民众争做学法、崇法、用法、守法好市民。节目开播以来,已组织业务一线检察干警点对点回答市民各类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
在丰富表现形式方面,每期节目根据不同话题,综合运用案情实录、情景再现、街头采访、释法明理、现身说法、警示告诫、举一反三等表现方式,力求将每个话题说准、说深、说透。
在延伸传播渠道方面,每期节目摄制播出之后,再将其拆分为若干宣传要点,分别上传至该院内外两网及“两微一端一抖”等多媒体平台互动化传播,并推送给市内外媒体。同时,根据不同话题内容,主动积极向机关、学校、企业、镇街、社区及村社等相关单位推送,构筑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立体传播模式。
在拓展辐射功效方面,将节目及其衍生内容分别与教育培训、“莎姐”大普法等法制宣传、检察开放日、检务公开、座谈交流、走访调研、党建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执法专项行动等检务活动有机结合,并积极与区委宣传部、团委、教委、文化委、党校、司法局等单位深度合作,促进全区各类专项普法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
【活动特点和效果】
《对话检察官》节目自播出以来,社会各界反响积极,给予充分肯定,收到了较好的成效,这主要得益于每期话题的精准选定、个性化制作。在话题的选定上,紧跟时代步伐,紧贴民众关切,紧追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紧扣办案实践和身边案例,力求每期节目“新、准、精、优”,同时注重与受众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已有78期内容并持续更新中。多期节目被正义网评为月度优秀作品,第27期节目《浑身都是戏,矮黑胖检察官花式揭秘保健品推销套路》获评“正点巡检百期优秀作品”,第5期节目《宪法伴你一生》获评“我是宪法践行者”新媒体作品评选大赛三等奖。
巴南区检察院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先进单位;在最高检举办的第五届“三微”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微视频类优秀作品奖;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全国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获三等奖;获首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金奖;被评为年度政务V影响力峰会“十佳多媒体应用案例”;被评为重庆“最具影响力政法头条号”;连续五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市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制作的多期节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中国长安网和正义网转发,并评为月度优秀作品和年度优秀作品。
节目创办以来,一些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主动提出与该院共同摄制和运用节目内容。区文化委在文化中心服务大厅显示屏滚动播出该院每期节目;区图书馆与该院签订“莎姐大普法·四百工程”合作协议,联合开展“对话节目展播”“检察官会客厅”“检察故事会”等普法宣传活动,邀请该院检察官开展“市民法律大讲堂”活动;相关街道邀请该院检察官在暑假期间为辖区青少年播放普法宣传节目,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区教委邀请该院未检科检察官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向全区幼儿教师播放虐童专题节目并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时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密先后多次为该院节目点赞。
《对话检察官》栏目在取得良好普法宣传工作成效的同时,助推了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提高了干警自身综合素能,促进了检务公开,带动各项检察工作均衡发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塑造了检察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