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苏州市吴中区探索“和谐微实事” 社区参与式治理模式

苏州市吴中区于2001年由原吴县市撤市设区,拥有84个村、113个社区。吴中区地域面积大, 社区形态多样,中心城区集聚城市老旧社区,沿太湖区域集聚生态农村,新开发板块集聚商品房社区,城乡连廊集聚拆迁安置社区,四类社区样态并存,治理焦点各异。特别是城市老旧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区环境等方面问题集聚,短板明显,群众反响突出、反映强烈。吴中高新区(长桥街道)系吴中区城市中心核,是全区城市老旧社区最集中、问题最集聚的区域,在15.3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20多万人。20个社区涵盖着205个居民小区,其中137个小区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小区(无物业小区69个)。为了破解城市老旧社区治理难题,苏州市吴中区以吴中高新区为试点,以党建为引领,紧扣城市老旧社区的痛点、难点、堵点,聚焦社区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创新开展“和谐微实事”社区参与式治理,积极拓宽居民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推动基层民主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良好局面。

【任务措施】

“和谐微实事”社区参与式治理项目采取“居民提议、协商推选、民主投票”的方式,将社区民生项目提议权和投票决策权放到最基层,通过“邻里圆桌会”等形式,由群众来决定社区部分公共经费的使用方向,确定实施便民利民的微实事项目。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形成了社区参与式治理“八步工作法”。

第一步,宣传发动,方案共定。由吴中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牵头,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参与,共同制定社区参与式治理实施方案,最大程度吸纳社区居民对项目实施范围、资金规模、流程机制、操作办法的意见建议。同时,组织对社区干部、社区居民、社区网格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主体的培训,保证熟悉活动规则流程,理解参与方式方法。

第二步,项目征集,建议共提。在社区服务中心和居民活动密集的场所设置项目提议点,并安排专人引导,回答居民问题,协助居民提议。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自媒体以及海报、展板、折页、横幅等传统方式,宣传发动、项目征集、建议收集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社区召开座谈会、议事会,征集共建单位、辖区企业、社会组织意见。多元高度参与,意见建议共提,为社区参与式治理取得良好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三步,民主协商,筛选共议。前期征集项目,按照“七不入”负面清单(1.不属于公共利益范畴;2.有其他责任主体,如电力、燃气公司;3.违反政策法规;4.与政府在建或拟建项目重复;5.超出街道建设能力范围;6.不具有技术可行性;7.明显超出预算限额)先行剔除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建议。随后组织项目顾问、职能部门和居民提议人进行实地勘察再筛选。以民主协商形式,通过举行项目推选“邻里圆桌会”筛选确定实施项目,并进行优化、推介、排序。职能部门估算预算配额,形成供居民投票的项目库。

第四步,居民投票,项目共决。在社区设立若干投票站,投票时间为一周,不以户籍设限,在社区生活、工作、学习的居民均可参与。项目根据得票数的高低排序,直至超过总体资金额度为止,在总体资金额度以内的项目为实施项目。投票结束后,邀请项目提议人和居民全程监督点票计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五步,公示发布,群众共督。根据投票结果,确定中选项目,并进行公示,接受居民和社区辖区范围内各类主体的共同监督。公示期间,社区认真吸收辖区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公示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实施。

第六步,落选回复,意见共商。针对未入选的项目,由社区干部、居民代表上门送达《感谢信》,做好解释工作,告知项目落选原因,并与提议居民共商项目完善意见。同时,对一些因经费、场地等客观因素未能在本届实施的好建议,优先列入下届实施项目库,最大程度保护居民提议建议和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

第七步,项目实施,家园共建。明确职能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立项、概审、招标等工作,项目资金由财政统一列支管理,原则上建设类项目在年内完工,服务类项目在1个月内正式开展,周期一年。项目实施全程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

第八步,项目评价,成果共享。委托第三方开展社区参与式治理满意度测评,项目完工后,按照财政部门的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对项目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并且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也将作为往后年度财政资金分配的依据。社区参与式治理的效果让群众评价打分,建设成果让全体居民共享。

【特点和效果】

(一)凸显民主广泛。社区参与式治理充分体现了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社区居住、学习和工作的居民,均可参与提议、协商、投票,相比居民代表、社区议事会等小范围协商,居民参与度更高。

(二)突出需求导向。实施项目由居民提议和投票表决,实现“政府配菜”向“百姓点单”、“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单元供给”向“多元参与”的转变。提议和实施的项目,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生活接地气,精准反映了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同时,项目延伸到社区的边边角角,使居民能最大限度地共享项目实施带来的红利。

(三)多元参与治理。在社区参与式治理过程中,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居民小组长、网格员、业委会、社会组织、专家智库、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全员行动,充分参与项目讨论协商各环节。

(四)促进科学决策。实现“政府定实事政府做”的独奏向“百姓定实事政府做”的合唱转变,扫除政府决策过程中对居民需求掌握的盲点,促使政府精准施策,切实提高公共经费使用绩效,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具效率。

(五)激发自治活力。社区参与式治理是民主提议、民主协商、民主决策的过程。在项目提议、协商、确定、实施的过程中,引导居民“自我参与、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让居民有更多民主协商的参与式体验,增强了居民的民主意识、公共精神和责任意识,使城乡社区治理的源动力和内聚力不断增强。

(六)提升政府公信。“开门办实事”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快速落实,且全程接受居民监督,使得群众真实相信政府为百姓服务的诚意,有效增强政府公信力。同时也使基层社区干群关系更为融洽,群众更愿意参与社区事务,居民更加信任和支持政府以及社区工作。

吴中高新区于2018年启动“和谐微实事”社区参与式治理工作试点,引进专业咨询顾问团队,全面筹划启动相关工作,以“先行试点、分批推进、全面推广”的工作思路,2019年选定两个社区作为首批试点社区先行探路,2020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优化工作流程、扩大参与主体、丰富活动内涵,将实施范围扩大至11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