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七五”普法以来,常口村围绕实施村规民约,把创建“法治乡村”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打造农村宣教阵地、健全服务体系、构建善治格局,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法治动力。常口村先后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任务措施】
(一)“头雁领航”建设法治型基层组织。常口村以党建为引领,把建设法治型基层组织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切实发挥村党支部主心骨作用,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完善村民委员会、调委会、治保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架构,加强内部协调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基层民主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形成基层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同时,通过“擂情茶味+”、党小组活动日等工作方式,让大家深入了解新思想和乡村振兴战略,畅谈工作思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振兴计划把组织的意图变成自治的举措,让群众增强主体意识,自觉参与乡村治理,凝聚发展共识。
(二)“服务提升”统筹法治服务资源。常口村以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做实做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有调解机构并建有调解室,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力度,建立调解队伍,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纠纷化解渠道,确保矛盾能解决在苗头、解决在基层,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每年村里都聘请法律顾问,定期深入乡村,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法律服务,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调处矛盾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基本法律服务。结合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案例,围绕《民法典》《宪法》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普法宣传的过程贯穿乡村建设全过程,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在群众中形成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三)“营造氛围”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常口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法治乡村、文化乡村、美丽乡村为宗旨,开展“法治乡村”系列宣传活动,推进送法进村、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与“美丽乡村”相结合,坚持一步一景,不断创新形式,积极植入更多法治元素,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氛围。同时,精心打造了与乡村整体环境融为一体的法治公园,不仅扮靓了乡村环境,更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景观,使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增强了法律意识、自我约束能力和维权意识。不仅如此,常口村还把“法治乡村”建设与各专项活动相结合,强化宣传发动和线索摸排力度,在村的主要交通路口、街道、村民活动中心等位置张贴、悬挂法治宣传画、标语、宣传横幅;利用法治宣传车和农村大喇叭定点播放,确保法治宣传无死角。
(四)“三治融合”构建乡村法治体系。 常口村在乡村自治上,严格落实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严格村务、财务公开,坚持重大事项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须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见贤思齐、积极向上,不断培育良好社会风尚;广泛开展创十星十户评选、法律明白人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同时树立孝亲敬老、邻里和谐、家庭和睦、遵纪守法的典型,鼓励和引导村民相互促进和学习,为进行道德教化和依法治理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全面开展村内水系治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引导形成健康科学、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坚持把依法治理贯穿到农村工作治理全过程,常口村建有《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群众的权利义务、村务活动程序、社会治安等方面要求,使村务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特点和效果】
常口村立足“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聚焦党建“激活动力”,通过自治“秉公任直”、利用法治“定分止争”、依托德治“春风化雨”,走出了一条具有闽西北特色的乡村法治创建之路。
常口村聚焦党建引领,不断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逐步构建村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法治体系。通过将法治思维与村规民约进行有机结合,让村民在贯彻执行村规民约的同时,成为普法教育、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的参与者、受益者,提高村民守法守规积极性和效能感,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将村规民约作为调处邻里家庭、社会治安、平安建设、公共道德方面行为的规范。20年来,常口村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和上访事件、获得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群众对治理满意度达100%。农村法治氛围进一步浓厚,社会秩序更加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今后,常口村依旧会在基层民主法治工作上持续发力,凝心聚力积极开拓法治创建载体,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扩大“三治融合”建设影响力、辐射面,为实现乡村振兴、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