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司法所开展“普及民法典·典亮新生活”主题宣传普法活动

2022年是《民法典》实施的第二年,为广泛普及《民法典》知识,传播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依法维权的民法精神,2022年7月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司法所组织全所干警及专职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进连队、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普及民法典·典亮新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受到了干部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学校普法中,司法所干警结合青少年实际情况,以“在法律上你属于什么人”动漫插图形式,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如何守护我们的一生,并就《民法典》中好人条款、高空坠物、自甘风险等热点问题与现场学生进行互动讲解,通过宣讲让青少年深刻理解《民法典》为什么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机关普法中,司法所干警力求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结合团机关信息公开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需求,重点围绕《民法典》第一遍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四编人格权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内容,认真阐述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详细解读了个人信息包含的具体内容、个人信息处理的原则和条件,认真分析了隐私及隐私权的区别和内涵,强调了国家行政机关对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的重要性。通过解读法律条文、讲解典型案例、强调现实意义,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此外,围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宣讲主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个人信息保护法》部分内容作了延伸宣讲。工作人员深入连队、社区、企业,向职工群众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之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与日常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如何依法依规理性维权,有效增强了职工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同时,充分发挥各连队(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的“宣传员”作用,通过职工大会、国旗下学法、职工微信群普法等“线下+线上”的形式,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掀起职工群众学法用法热潮。

【重点宣传内容】

1.编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2.《民法典》从何时生效实施?

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条规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即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

3.《民法典》生效之时同时废除哪些法律?

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条条规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4.《民法典》如何为见义勇为者“撑腰”?
    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民事责任。

5.《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有效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般情况,债务等合同有效期诉讼期为3年,如果期间有过讨要债务等民事行为,3年有效时间从讨要债务等民事行为之日起从新计算,但最长有效诉讼时效超过20年的,法院是不予保护的。

6.《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怎样的?

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同时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7.《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形式有哪些?

答:《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并不是只有书面形式,合法口头约定或短信、微信确定均属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8.《民法典》中对小区高空坠物赔偿有哪些更改?

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新规对小区坠物无法确定侵权人或无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该楼栋可能抛物的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物业没有做好相应保护措施,物业也要承担相应法律任。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宣传目的性强。活动是为了提高辖区职工群众对《民法典》的知晓率,通过全方位、多维度地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讲活动,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广泛赞赏,群众反映通过此次普法,解决了自己不知道到哪里维权、怎样维权等现实困惑,解开了一直压在心头的心结,切实提升了职工群众的法律获得感。   

二是宣传内容丰富,普法形式多样。工作人员认真准备课件、编写普法案例,通过法律“六进”、“线下+线上”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结合辖区职工群众的实际法律服务需求,用喜闻乐见的讲解,使《民法典》真正走到百姓身边来。

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矩阵作用。本次活动通过QQ、微信、公众号、一点资讯号进行推送,形成多平台、立体式的传播链条,让活动相关信息迅速传播至全团,成功吸引广大职工群众收看,产生了数倍叠加的普法效应。

此次“民法典·美好生活相伴”系列宣讲活动不仅贴近了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更走进了辖区百姓的心坎里,通过广泛宣讲,力求普法实效,让职工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对自身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