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广州市南沙区打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南沙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示范区”为目标,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中心,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标准,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高水平制度体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南沙区作为广东省唯一的区(县)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任务措施】

一是制度先行抓好“关键少数”。南沙区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流程,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真正把依法用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关进制度笼子。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关键少数”的责任。在广州市率先实行政府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情况,率先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率先实行对法治政府建设全流程进行督察。印发了《关于规范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 南沙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意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印发《广州市南沙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既出庭又出声,明确“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考核要求,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

二是示范引领助力“全面开花”。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注重发挥法治示范的引领作用,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辐射全区,从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水平、上台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有多个单位荣获“国字号”荣誉。例如,在区层面,综合行政执法局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在镇层面,南沙司法所、黄阁司法所分别荣获全国优秀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在村层面,年丰村、深湾村分别荣获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早在2016年,制定印发了《广州市南沙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广州南沙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和先行试点方案》等文件,全域建设法治政府,打造法治政府先行区。2020年初,率先在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果。

三是改革创新突破“重点领域”。创新建立全省示范的“1+1+9+N”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顺畅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全国率先建立“立收即审”“立等即取”行政复议便民机制,获司法部充分肯定。创新建立“1+1+N”粤港澳法律服务新机制,并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六周年十五个制度创新最佳案例。出台《广州市南沙区关于推行行政机关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全省首次全面规范实施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全市首个出台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引进全市首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打造全国首个“无证明自贸区”,实现“无证明办理”。制定《南沙区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为辖区内民营企业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保驾护航。印发了《关于建立广州市南沙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工作方案》,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畅通政企信息沟通渠道。制定《广州市南沙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纲要》,当好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先行者和排头兵。 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集聚区,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治保障。

【特点和效果】

南沙区作为全市唯一的区连续三年(2018、2019、2020年)法治广州考核第一,作为全省唯一的区(县)入选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获广州市政府督查激励。在全国率先实施副处级以上(含职级)领导干部全面述法,首创领导干部述法报告公开制度,获市政府全市推广。中山大学2020-2021年度“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显示,南沙区法治化环境指数居全国自贸区前三,南沙区黄阁司法所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东涌司法所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横沥司法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