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22年,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境内高铁施工进入关键时期,针对高铁施工造成的安全隐患增多和群众信访增多等公路安全保护工作中的急难问题,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黄山分中心结合2022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创新提出了设立“法治专员”精准服务高铁施工企业的模式,指派本单位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法治骨干担任服务专员,组建服务团队,建立高铁施工企业动态名录,发放定制联系卡,建立线上服务群,开展日常咨询指导,随时及时解答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遇到的问题,线下每月定期开展不少于1次的上门走访,现场进行座谈和服务指导,并建立问题处理台账,用实际行动办好助企实事、小事和好事。

2022年上半年,黄山分中心建立了企业名录2家3个项目分部,聚焦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高铁建设和涉路施工开展现场监管12次,召开座谈5场,收集意见建议7条,解决具体问题7个,办结12345热线督办的反映高铁施工的信访件8起,保障了高铁建设顺利推进。
【重点宣传内容】
在“法治专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黄山分中心围绕高铁建设的重点工作,重点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等信用交通建设法规政策,以及《信访工作条例》等与高铁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集中宣传,法规送上门,咨询点对点,为企业送上依法依规施工“定心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行业管理法律法规,
重点宣传高铁施工企业在进行高铁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保护普通公路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一是申请涉路施工审批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明文规定,存在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等7种情形的涉路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法定的申请材料进行涉路施工审批申请,并经公路管理机构安全技术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是涉路施工中和结束后的安全保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许可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并落实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防护措施,涉路施工完毕,应当由公路管理机构进行验收。涉路施工结束后,施工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
三是施工运输中的法定责任,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载运不可解体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装载时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底拖行,装载物易掉落、遗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重点宣传高铁施工企业在进行高铁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规定,国家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安全生产具体责任,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工程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土木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施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以及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法定义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等信用交通法规政策,
点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交通建设的背景意义,以及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的范围、依据和奖惩内容。
一是信用交通建设大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信用交通建设作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诚信文化、诚信经济、诚信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从2014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到2017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方案》,再到2019年发布《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信用交通建设日益迫切和重要。
二是企业诚信履约的重点内容,根据《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安徽省实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等规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定期评价每年1次,评价内容由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构成,共计120项具体指标,评价结果分为AA、A、B、C、D五个等级。
三是黄山市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具体内容,在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并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用信息证明,同时要求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四)《信访工作条例》
重点宣传了《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等规定。针对黄山分中心受理办理涉及高铁施工的信访件明显增多的趋势,黄山分中心“法治专员”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指导企业积极配合分中心做好12345热线督办单等信访件的办理答复工作,认真对待群众反映事项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活动特点和效果】
黄山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黄山分中心设立“法治专员”精准服务高铁施工企业,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揽子普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作为,推进分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和行业服务治理深入融合,为高质量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更加精准。与高铁施工企业建立专门的微信服务群,定期开展上门走访,便于及时、全面和准确发现和了解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涉法问题和需求,按照“一问题一对策”的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和业务指导,确保分中心的普法普到关键处,普法需要处。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更有温度。通过变企业跑腿为部门跑腿,为企业减少法规政策咨询的时间和成本,让企业能更专注于施工建设,做到政策法规学习和施工经营两不误,让企业感受到公路管理机构的服务温度和办事力度。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更富成效。 改变以往单纯普法的工作模式,把普法和解决问题融合起来,引导企业人员带着问题学法,循着法律解决问题,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学法用法的实践课堂,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