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沙河市兴固村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为目标,以“抓创建、促发展”为主线,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奋力开创“社会稳定发展,百姓安居乐业”良好局面,自2006年以来全村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中国特色村、全国妇联先进党组织、河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河北名村等荣誉,2022年5月兴固村被邢台市推荐参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任务措施】
(一)做好“四民主、一公开”,民主政治建设持续加强
村党支部、村委会把贯彻落实“四民主、一公开”作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保障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一是坚持民主选举。严格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公推直选”的方式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凡涉及到本村经济、政治、文化和事关村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热点问题等,必经村两委会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后再予以实施。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先后讨论通过了《村民规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多项决定。
三是坚持民主管理。依法规范村民自治,组建了“乡贤道德评议”志愿者团队,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同志的优势,积极参与村委各项管理工作,现已成为和谐文明建设的一股重要力量。
四是坚持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由其进行审检,真正实现了村民当家做主和参与管理。
五是坚持村务、财务公开。兴固村共有宣传栏20余块,面积达200平方米,电子宣传屏幕2块,每季度公布村务和财务情况。今年,兴固村因邢台市钢铁路南延占地120余亩,拆房17户,迁坟19处,对村民的拆迁补助、安置情况、待遇分配情况、弱势群体帮扶救济等及时在宣传栏公开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征地拆迁结束后,群众表示十分满意,向党支部、村委会赠送锦旗。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村民法治素养不断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重点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整体素质,制定了“十户宣传员”制度,每十户确定一名普法宣传员,全面进行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普法教育。
一是加强村干部及村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在认真做好村委会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工作的同时,坚持抓好村民法治教育。通过举办法律讲堂,聘请交警、法学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通过初一、十五孝道大餐爱心演出和村文艺晚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对村规民约进行形象化的宣传,使群众在享受高品质生活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熏陶。
二是加强企业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针对从事交通设施生产的80余家加工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劳动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法》《安全生产》等知识讲座,不断强化职工的素质教育。
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利用署假期间,组织开展青少年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观看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宣传片,使学生离校不离教,增强青少年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特点和效果】
兴固村始终坚持基层治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充分发挥“说事室”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在全省率先成立村民“说事室”,时任河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臧胜业亲自到兴固村指导工作,并对成立村民“说事室”给予高度评价。说事室成立以来,全村共排查受理各类村民矛盾纠纷98起,调解成功98起,成功率100%。今年,全年无一例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众性上访事件,基本实现矛盾纠纷不出村。
二是开展便民法律服务。村委会与桥西派出所法庭结对共建,设立了驻村法官工作室和法律援助联系点,积极联系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为村民在法律方面的诉求提供帮助,全年共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30人次,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为全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是深化治安管理。投资20余万元,在村区主要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安装监控,在兴固新居民社区门卫建立监控室,并配有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夜间巡逻,充分利用电动巡逻警车,对各条主要街道及出村口进行不间断巡逻。目前,兴固村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无“黄赌毒”、邪教、封建迷信及其他社会丑恶现象。
四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成立了文化活动中心,设有宣教室、文艺室、书画室、农家书屋、乡贤评议室、红白理事会等场所;设立了农家书屋,占地面积100平方米,藏有各类有关法治图书及刊报,配备电脑办公设施;在村文化广场村民自发举办各类法治文艺晚会、健步走、篮球赛等文体活动,形成积极健康的乡村生活新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