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南京市高淳区三点发力建设法治乡村

2021年以来,南京市高淳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以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为着力点,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治理新格局,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任务措施】

(一)创树法治乡村新品牌。一是打造“遇8(法)有约 天天有约”村居法律顾问品牌。认真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在全区116个村社区全部配备村居法律顾问,2000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通过线上加线下的方式累计发送、转发法律知识、案例20000余条,到村(社区)服务800余人次,开展民法典等宣讲210余场次,法律顾问承办挂钩村法律援助案件120余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起。二是打造“慢享无忧”“水韵禾风”法庭品牌。高淳区法院搭建“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平台,始终坚持以“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为理念,着力构建一套行之有效、运转有序、司法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如漆桥法庭健全道交一体化、“一庭两所”等便民工作机制,阳江法庭加强涉水产养殖等纠纷化解力度,服务圩区绿色发展。三是打造检察服务乡村振兴品牌。在全区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积极搭建乡村振兴与检察工作的交流平台,在漆桥街道茅山村设立全市首家乡村振兴检察工作站,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工作意见,综合运用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扎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形成专业办案团队、乡村工作站、涉农检察机制“三位一体”格局。四是打造“五有五无网格”品牌。坚持“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创建“五有五无网格”品牌,始终强调在网格中有过硬的党建引领、有合格的网格队伍、有必要的阵地场所、有统一的服务标准、有规范的机制保障,努力实现网格内无重点人员漏管失控、无违法犯罪聚集场所、无重大刑事案件、无违法上访事件、无公共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践。

(二)打造法治乡村新体系。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漆桥茅山村携手清华大学等知名学府,在村内高岗自然村建立起江苏首家清华大学乡村振兴工作站,探索“智”助法治乡村新路径,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目标,盘活村庄闲置资产,构建起雨花园(花卉观赏区)、艺畴园(农田演艺区)等六大功能区,通过“一环一轴”两条主路串联起村庄乡振文创社、省耕别馆等“一社四馆”,并成功导入教育研学、文创开发、生态餐厅、高端民宿等业态,让昔日偏僻落后的“空心村”摇身一变成了远近闻名的“网红村”。推动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区法院持续推进平台对接、信息融通共享,实现“无卷宗+无书记员”智慧庭审、“一键生成+OCR识别”职能辅助、“精准识别+数据分析”智用监管、执行工作无纸化,不断拓宽“家门口式”诉讼服务范围和方式,在全区8个街镇挂牌成立“巡回审判法庭”,打造“1+9”24小时诉讼服务站(点),辖区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律咨询等服务,并通过对“群众身边的e法官”微信程序的咨询类型、纠纷发生地等要素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为辖区8个街镇的纠纷排查、精准普法、源头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及调研基础,帮助堵塞漏洞、化解风险。区检察院推行全地域、全流程、全员参与的“三全工作法”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检察承诺,推行“看纠纷缘由,查清矛盾焦点”“看生活情况,查清救助依据”的“六看六查”工作法,将矛盾化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将普法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并率先研发检察服务乡村振兴云端工作站,让群众深切感受到法治的温暖与便利。

(三)构建法治乡村新格局。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党建对结的“前哨站”。积极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结对共建活动,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者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选优配强乡村党组织班子,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通过设立巡回审判服务点等活动,及时收集群众身边最急、最盼问题,立足工作职能共同研究解决,努力以高水平党建引领法治乡村治理,推动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创新化解机制,打造多元解纷的“分流站”。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建设55个家事调解工作室,新设个人调解工作室7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专项活动,聚焦区经济建设、民生领域和疫情防控中各类矛盾纠纷,推动多元化解机制助力纠纷高效解决,并充分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组织全区500余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深入开展“进网入格显担当,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截至2022年9月,法庭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7.2%。三是强化德治并进,打造矛盾化解的“终点站”。成立“淳法8090”普法宣讲团,由80后和90后的年轻普法工作人员组成宣讲队伍。2022年以来,针对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多发性纠纷,通过线下进村入户、进校入企巡回宣讲,录制“反诈小剧场”普法视频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辐射群众近万余人。开展“援法议事”活动,打造漆桥、古柏街道援法议事典范点,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和作用发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积极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为区域生态旅游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特点和效果】

一是村民法治意识普遍提升。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有效整合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等力量,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汇演等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等法律常识,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群众崇德向善、循法而为的法治意识。

二是农村治理效能不断提高。以开展“援法议事”活动为契机,梳理汇总群众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法治需求,结合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编制“援法议事”事项清单、流程清单;定期发布“好人榜”“善行义举榜”,弘扬公序良俗;提档升级法治文化阵地,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法润农村蔚然成风。

三是基层矛盾纠纷明显减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力量,引导群众形成“有事好商量,遇事会找法”的法治思维,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达到止争、止讼、止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