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鼓楼区是南京市中心城区,区域面积5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4万,下辖13个街道120个社区。鼓楼区社区建设起步较早、成效显著,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鼓楼区社区建设和治理呈现“三多三难”,即老旧小区和老龄人口多,社区治理难度较大;被拆迁群体多,社区的归属感较低;高素质群体多,服务需求较高。2020年以来,鼓楼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街道体制改革工作,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街道考评机制,力求以考评促满意、以改革提效能,不断提升居民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探索具有鼓楼特色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新路径。
【任务措施】
(一)破解“三类难题”,建立科学的考评样本。一是明确“考评考什么”。把握“居民满意度”和“街道考评机制”两个关键词,组织开展各个层级、各类群体参加的座谈会和现场调研20余次,以“居民关心,街道法定,可感知与量化”为标准,广泛搜集民意,制定形成“党建引领、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社会建设”4个维度17项具体指标。二是探索“具体如何考”。确定考评主体,广泛动员社区居民与党员、社区“网格员”“法律明白人”,驻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区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力量参与考评;设计考评问卷,根据不同服务对象实际特点和服务需求,开展“老年居民群体”“中青年居民群体”“驻区单位”三类调查;灵活考评方式,采取“网上评价+实地调研”方式,利用手机APP、发放问卷、入户走访等渠道相结合;系统综合考评,建立“正向评价+反向评价+专项特色指标评价”相结合的考评指标体系,每半年进行一次。三是破解“结果怎么用”。将考评实施过程、分析报告、得分排名等情况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街道、部门根据考评结果,筛选确定居民反映最突出、最强烈、最关心的问题,依法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服务水平。2020年,先后开展街道居民满意度线下问卷调查2次,回收定向样本问卷8020份;线上随机问卷27429份,13个街道居民满意度平均得分为95.02分和98.18分。
(二)创新“三项机制”,建立完整的考评机制。一是建立“考评闭环”工作机制。构建“征求意见建议—科学考评—精准反馈—整改落实—群众感知—满意度提升”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有始有终”“有问题有回应”。二是创新“以评促改”工作机制。在考评中搜集各类意见建议,梳理负面评价清单,下发街道改进并追踪落实,让街道工作有依据、回应更及时、服务更精准。调整更新120个社区法律顾问,大力开展“援法议事”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优势,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着力破解“环境整治”“老旧小区出新”“物业管理”“违建拆除”“安装充电桩”等老百姓“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深化“三级评价”工作机制。建立“以居民满意度为导向”“街道、社区、社工”三级评价机制,街道管理服务、社区自治服务、社工走访服务等情况都由居民群众来评价,形成聚焦居民需求、街道部门联动、改进工作作风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推进“三项改革”,提升考评的质量成效。一是聚焦社会治理改革。落实《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结合鼓楼实际,整合党建、综治法治、城管城建、民政卫健等网格资源,建强综合网格,规范专属网格。建立健全网格化治理模式和“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形成全天候全要素“多网合一、一网运行”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改革。 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热线首接责任意识,落实“先解决问题再说”机制,对职责不清、管辖争议、推诿扯皮等疑难复杂事项进行联合研判,明确责任单位,妥善解决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商业预付卡退费、培训教育机构关门等执法争议事项。强化街道为民为企“主窗口”作用,集中有限的财力和物力,分批、分阶段逐步改善13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公条件,完善硬件设施。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推出首批《社区代办事项清单》,90项便民服务事项在全区120个社区之间实现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开发“鼓楼家门口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与民政、人社、卫健等多个部门逐一核对业务流程,初步确定了31个试点事项。三是系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以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体系为目标,全面推进权限资源力量向街道倾斜,提高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能力水平。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的通知》要求,编制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共计6类126项,进一步厘清区、街职责边界。制定“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工作方案和事项清单,将6个部门共计84项“行政处罚事项”赋权街道,并向社会公布;以街道城管中队和市场监管分局为主体,推动483名执法人员下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和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换发执法证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
【特点和效果】
一是部门协同联动效能进一步提升。通过健全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明确需要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由街道班子成员牵头落实,确保工作落地见效;需要区领导协调督办的事项,由街道党政主官亲自协调,与部门联动解决疑难问题。通过改革,街道和部门权责边界更清晰、协同联动更高效,街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承上启下的枢纽地位更加凸显。
二是统筹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精简20多个、权重达30%至40%的经济考核指标,向实施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本职“归位”。同时,街道被赋予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建议权、人员统筹管理及调配使用权、预算资金自主支配权、考核评价决定权、对区级机关部门评议权等8项权限,统筹动员、管理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社区政务事项基本移交街道,社区专注居民服务和自治协调,社区网格化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鼓励社区居民与党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驻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驻区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广泛参与街道管理服务工作,先后有737个驻区单位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签订双向服务协议,2019年以来累计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3371个,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截至2022年10月,全区共有60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