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滨州市滨城区滨北街道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所做的报告中,提出要继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进而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滨北街道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不断夯实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为深入贯彻滨州市、滨城区相关指示精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滨北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截至目前,滨北街道共创建(凤湖社区、凤凰社区、梧桐社区)3个市级法治示范社区,1个市级法治示范村(城关新六村),并斥资30余万元打造了以法治为主题的凤湖公园。

【任务措施】

(一)坚持科学谋划部署,法治创建稳步推进

滨北街道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纳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八五”普法规划等全区普法总体部署和长远规划中,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效率落实。

一是全面部署,高起点谋划。依据上级民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指示,明确了创建工作任务、时间、条件、程序等内容,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今年5月,街道党(工)委、政府召开了“滨北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推进会”,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建立机制,高质量落实。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2022年社区(村居)建设考核部分,明确各社区(村居)创建标准和目标,高标准要求,做好考核工作。同时,街道党(工)委、政府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也给与了资金支持用于法治文化建设。

三是动态管理,常态化监督。为全面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滨北街道以座谈、走访等形式开展自查自评,全面了解各村(社区)法治建设情况,差缺补漏,要求全部符合标准。

(二)坚持突出法治引领,着力提质增效

滨北街道坚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力求为广大群众提供精准、精细、精良的法律服务。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推进示范建设。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注重引导村“两委”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强化多角度、全方位的培训指导,提升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依托“法律十进”、“宪法进万家”、“以案释法”等重点工作、“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民法典》《宪法》等主题宣传,让法律深入寻常百姓家,推进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常态化。二是强化法治人才培育,打造乡村法治“团队”。借助村居法律顾问等专业力量以及志愿者服务队、社区网格员等多种社会力量普及法律知识,为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注入更多力量。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注重加强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的法治培训,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三是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平台提档升级。与法治文化阵地融合。通过建设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主题公园等,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近距离的领略法治文化、感受法治精神,逐步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如滨北凤湖法治主题公园、城关新六村建成了法治文化长廊等,逐步实现法治文化阵地与法治文艺融合。将法律知识送进乡村、社区,增添了普法活力,丰富了乡村法治文化。

推进矛盾化解,夯实法治乡村基础。一是调解思维法治化。充分发挥各村调委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专兼职调解员化解矛盾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调解思维法治化。二是调解组织规范化。推动调解组织法治化,镇街、村居调解组织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制度、业务、队伍规范运行,滨北街道已建成各级调委会54个,其中乡镇(街道)级调委会1个,社区级调委会10个,村(居)级调委会43个。三是品牌调解特色化。积极打造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助推法治乡村建设。一是优质的法律顾问延伸到基层。通过公开招投标,整合7家律师事务所11名律师资源,作为“村居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优质的法律援助延伸到基层。推行告知承诺制度,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查,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推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律师准入和退出等机制,不断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实现“应援优援”。

(三)坚持突出制度建设,规范村民自治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房山区村级组织进一步健全、制度进一步完善,运行规范,民主法治建设井然有序,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基层民主规范有序。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党支部书记作为法治乡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牵头抓总,完善了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便民服务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的“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二是自治方式推陈出新。在乡村法治建设过程中,逐步探索贴合实际、适合百姓的乡村治理的新方式新方法。建立统筹共建、资源共享的普法机制,以需求定服务,形成普法合力,实现“供需对接”。建立矛盾纠纷导回机制,引导“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实现“无诉讼村”。

【特点和效果】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和重要途径,是夯实基层普法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要抓党建引领,健全治理体系。一是形成合力。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体系。二是领导重视。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述法,层层示范并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三是保障到位。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专项资金,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经费保障并列入年度预算。

二要抓指导引领,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强化创建指导。依据《“滨州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 》,以“因地制宜抓创建”为总体思路,抓点拓面,深入指导“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注重实际工作”为措施,对创建工作突出的村或社区,抓优拓先,现场调研、召开推进会指导创建工作。二是强化普法队伍。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建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并每年针对其开展法治培训,以更好地服务乡村群众。

三要抓典型引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是注重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乡村。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过程中,根据不同社区村居的特点,强化将法治理念、法治文化元素与地方特色、地方文化融合,防止法治乡村建设千篇一律,打造“适用地域、适合群众、适宜融合”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模式。二是注重典型示范带动全镇。对优秀的创建社区村居的治理模式进行广泛学习宣传,示范带动,进而广泛提升了社区村居创建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