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济南市钢城区柳桥峪村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柳桥峪村位于济南市钢城区西部,属于典型的山区农村。全村464户,户籍人口1420人。柳桥峪村高度重视民主法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保障和提升农村发展质量作为村两委班子的头等大事,打造了“和美连心·红映柳桥”党建品牌,推动乡村党建、乡村经济、乡村法治、乡村文化、乡村治理、乡村生态“六位一体”建设,将乡村法治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

【任务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专门成立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领导小组,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聘请法律顾问为副组长,村两委其他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按照济南市法治乡村创建“十个一”标准,以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为目标,结合农村实际,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初步形成了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善、法治教育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是打造法治宣传新载体,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创办钢城区首份村报《新柳桥》,每月刊发一期,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定期刊发法律案例和法律条文解读,用群众身边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同时,利用村图书馆、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及远程教育设施对村民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成立村春暖花开艺术团,组织群众自编自导自演法治宣传节目,开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受到村民一致好评。

三是强化村规民约作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民事民管、民事民决,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扶贫理事会、社会治安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十几个村民自治组织。成立了农民“庄户法庭”,通过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等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户”的稳定局面。完善村规民约,两次修订村规民约,形成了30条近100小项的详细规定,汇编成册发放到家家户户,通过广播、展板、明白纸、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并严格执行,有效发挥了教育、警示、引导和协调作用。

四是创新监督方式,打造清廉村居。建立“三监督、两公开”制度,率先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两委成员每月向村务监督委员会书面汇报工作,党支部每年以明白纸的形式向村民公开“三务”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四议两公开步骤”、“财务四步审计公开法”、“党务公开五步骤”等制度,在制度框架内开展工作,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防范和化解工作风险。

五是深化协商民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作用,坚持“一事一议”,凡是涉及村庄规划、产业发展、民生事项、环境治理、占地拆迁、资金使用等重要事宜,一律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共同探讨,坚持开门听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广泛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村两委各项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情合理合民心。定期召开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对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切实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在财务方面,实行每月公开,确保村民对村财务情况的知晓度。

【特点和效果】

近年来,通过抢抓乡村振兴机遇,不断壮大集体经济,柳桥峪村越来越富裕,村居环境越来越美丽,老百姓越来越幸福,村居民主法治建设水平逐步提升,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村”、“全国生态文化村”、“国家森林乡村”、“全国村民自治示范村”、“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美丽乡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济南市五星级党支部”等近百项荣誉称号,现为第六批山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