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办工作部署,宣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和推进举措,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2022年2月以来,泰宁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和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项学习,在全县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传活动,全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组合拳。
【重点宣传内容】
(一)筹划部署紧抓落实,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县司法党组充分发挥引领作用,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党组学习会、全系统干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活动,并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必学内容,各乡镇司法所积极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本辖区“法律明白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讲座和培训。通过资料学习汇编,开展学习研讨,设立学习专栏,撰写心得体会,观看涉黑涉恶案例警示教育视频,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和法律条例进行详细解读、以案普法,全面提升机关干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宣传骨干的学法用法质效,力求学深学透,大力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实效。
(二)抓好重点人群学习,提高法治教育素养
2022年3月初开始,各乡镇司法所按县社区矫正局要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反有组织犯罪法》教育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视频学习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普及扫黑除恶基础知识和14类黑恶势力犯罪,强调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结合打击有组织犯罪典型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大家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针对部分法治意识不强的社区矫正对象,各司法所组织开展个别谈话,要求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时刻谨记自己身份,做到不与社会闲杂人员和同案人员来往,避免再次误入歧途,避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三)创新载体丰富形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县司法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单3000余份,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号召政法各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自职能,创新宣传模式,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在各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宣传牌、悬挂横幅,在LED电子屏、全县营运车辆、沿街酒店商铺的适当位置张贴或滚动播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标语,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兴媒体上制作和转发《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条文和案例视频,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到全县各个角落,达到全覆盖无死角。
各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熟悉村情的优势,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利用我县梅林戏“演”法、本地话“唱”法,丰富宣传载体形式,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村村通”音响广播宣传,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和各乡镇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走上田间地头、走上集市、走进企业、走进学校,发放宣传单(册)、宣传手提袋等物品,为基层群众解疑答惑,切实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带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泰宁县司法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结合“3.5”雷锋纪念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学第一堂法治课”“疫情防控”宣传等活动,在市民广场、超市入口、全县女子趣味运动会场、各中小学校园、核酸检测采样点,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向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背景和亮点,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现象,共同营造社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氛围,真正使《反有组织犯罪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使《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深入人心。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和农村“法律明白人”等宣传骨干的学习培训,使之深刻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性,更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意识,为其发挥法治带头人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利用各乡镇圩天,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积极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表达个人的利益诉求与依法解决各项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热情,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使《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效果不断提升。依托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结合我县实际,注重宣讲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将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环境整治、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为群众讲解政策的同时,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现场解疑答难,使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