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积极有效应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好满足新形势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多元化公益法律服务需求,重点面向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快完善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服务行动,2022年2月22日,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为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法律宣传活动,主要深入家政、网约车、快递等行业,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们详细解读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不断拓展联系和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重点宣传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宁河区总工会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职工的原则,面向职工,深入基层,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职工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努力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知工APP等宣传阵地,通过开设专栏、编发微信、转载相关资料等形式,形成广泛的宣传效应。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法》作为一部全面规定劳动制度、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综合性法律,在工会表达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等方面赋予工会各项职责,使工会更好地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有了基本法律的保障。《劳动法》对工会表达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有几下几个方面:1,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2,帮助、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3,维护职工的工作权和休息权(《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4,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第八十条规定);5,对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实行社会监督(《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劳动法》对我们的日常生活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系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关系着用人单位的重要利益,因此劳动者和企业管理者都应知晓《劳动法》。此次宣传活动,以维护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咨询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法律服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新《工会法》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能,强化了对工会组织建设的法律保障。它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和“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来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河区总工会采取新途径广泛宣传新《工会法》,并且把《工会法》列入今年普法计划中,通过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了解新《工会法》,为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热情,为建设美丽新宁河作出重大贡献。
(四)《天津市工会法律监督条例》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进行的群众性监督,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2020年12月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平等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资福利、工作时间、职业安全健康、社会保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等劳动特殊保护、民主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劳务派遣、重大事项的决定等十二个方面。
宁河区总工会在宣传过程中除了分发宣传书籍和彩页外,还组织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并准备在今年组织线下知识竞赛活动,邀请企事业工会干部参加,“以赛促学”的方式,大大提高了企业依法用工和广大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为着力构建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了基础。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订单式”普法宣传
为加强对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和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宣传《民法典》《工会法》《天津市工会劳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推进宁河区法治建设,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驾护航活动为抓手,采取“订单式”普法,提前征集职工针对法律所需意见,针对职工群众需求、贴合职业特点,采取订单式服务设置普法内容,如为广大女职工开设女职工劳动保护、《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篇等讲座;为企业职工讲解《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
(二)“处方式”普法
在开展普法活动的同时,主动为企业进行“劳动用工体检”,由总工会派驻律师为企业讲解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微漏洞,对企业用工是否存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联动式”普法
打造“工会+司法、工会+人社”服务模式,形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合联动的工会法律服务渠道,开通多渠道畅通意见通道,把“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做大做深做实。
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天津市宁河区总工会发放各类法律书籍400余本,提供现场免费法律咨询50余人次,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宁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