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四川省乐至县双河场乡海慧寺村位于双河场乡北部,距乐至县城40公里,距乡政府所在地5公里。全村共有12个村民小组,384户、1169人,2013年底属建档立卡贫困村。近年来,海慧寺村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于村民自治工作全过程,并注重将创建工作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文化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丰富创建内容,以完善民主法治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为目标,抓点拓面,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村民持续增收,2018年顺利实现整村脱贫,达到经济发展和法治示范双丰收。

【任务措施】
(一)强化人员保障,营造全民守法氛围。一是坚持“政治过硬”选好“法律明白人”。强调“种苗”效应,选择出思想正派、品行良好、处事公正,且有一定法律知识的27人为培养对象,确保从根基上建立一支群众认可和信任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二是坚持“能力过硬”育好村“两委”班子。强化师资,广泛邀请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执业律师等专业人员到村授课,定期联系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到村开展案例教学、专题讲座。三是坚持“业务过硬”用好“普法小分队”。组织各村民小组成立“普法小分队”,利用院坝会、村广播等平台开展“以案说法”和上门普法活动,开展扫黑除恶、防邪禁毒、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强化制度保障,深化法治建设进程。一是着力坚持民主立村。坚持以民主促法治,以法治保民主的治村思路,不断使民主制度化、规章化。落实民主选举制度,严格实施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民主决策制度,真正实现民主决策;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村民监督;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村民人数比例推选村民代表,共同参与全村大小事务,充分保障村民参政、议政的权利。二是着力推行村规民约。通过“三上三下、六个步骤”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六个步骤”即前期准备、宣传动员、组织起草、征求意见、表决通过和备案公布。“三上三下”反映的是尊重民意、集中民智的全过程。三是着力抓好法律服务。海慧寺村逐步建立形成了以“三个一”为雏形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点”知民情。海慧寺村每个村民小组设置了一个法律援助接待点,由村“法律明白人”主持开展工作,及时了解村民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需求的法律帮助,协助联系法律顾问对村民的法律问题进行处理。“一卡”达民意。海慧寺村在家的每户都发放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确保有村民遇到法律问题需要帮助或咨询时,能随时随地联系到法律顾问,进一步方便了村民。“一人”帮民难。法律顾问在为村“两委”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对村民也提供应援尽援的优质法律服务,畅通了村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渠道。
(三)强化载体保障,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一是建立学法制度。海慧寺村积极贯彻双河场乡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学法计划,坚持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集中学法,每季度组织村民小组干部集中学法,每半年组织“法律明白人”集中学法。二是建设普法阵地。海慧寺村在上级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普法阵地建设,打造了海慧寺村法治农家大院,建立法律图书室1个,设置普法宣传栏1个、法治墙标12幅,进一步扩展了普法阵地,在全村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三是丰富普法活动。以扶贫帮扶活动为契机,邀请政法干警对村组干部、各组村民进行法律培训;广泛利用办公室调解、院坝调解、田埂调解,切实做到调解一案宣传一片;充分发挥帮扶干部的作用,将法律知识带到家家户户;积极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评选“遵纪守法家庭”,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兴趣,深化普法工作落地落实。
【特点和效果】
通过民主法治建设,乐至县双河场乡海慧寺村村“两委”组织健全有力、运行高效、领导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村民的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养成了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思维,为实施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壁垒。2021年1月,乐至县双河场乡海慧寺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