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21年,武清区农业农村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为依据,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水平。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积极落实各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生产等各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健康稳定发展。为进一步扎实工作,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学习、宣传、贯彻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农机安全执法的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农机农经方面依法行政。
【任务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区农委主任任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农执法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同时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在涉农执法过程中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听取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建议,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2、明确目标任务。区农委主任深入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标对表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农业农村工作年度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职责要求,将农业执法工作做成一项民心工程。按照市、区各部门执法工作要求,明确执法责任和执法规范,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长效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在具体工作中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具体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形成率先垂范,机关各科室执行任务不放松的良好工作局面。
3、积极推动落实。加强班子成员和各部门推进农业农村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一把手多次听取班子成员和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4、严格考核评定。将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法报告,并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压紧压实责任,以考核和述评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农业农村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二)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水平
1、有效组织学法用法。将法治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机关集体学习内容,多次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天津市乡村促进条例等23部法律法规。定期在单位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并围绕日常执法工作中的重点进行研讨,积极参加市执法总队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全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将学法考试工作作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紧密跟进学习考试情况,43名干部职工全部完成学习考试,合格率100%。鼓励全体执法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组织参加农机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多样形式学习活动,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2、有效组织普法宣传。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和天津市乡村促进条例为专题举办法治讲座。自“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8次,共计发放宣传材料9107余份,发放告知书3272余份,媒体宣传6次,悬挂条幅15条,张贴宣传画200余张。
3、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普法工作任务。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活动相结合原则,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按照《武清区关于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指引》注重执法前、执法中、执法后的精准普法。在行政执法前,通过普法宣传向行政相对人主动告知行政执法事项、法律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方式等,使相关行政相对人事先知悉与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好相关准备,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依据的具体条文规定、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后果、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使当事人知晓法律相关规定,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或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释法说理的执法笔录或执法记录。在做出行政处理决定时,法律文书写明处理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救济途径等内容。针对处理的焦点问题,重点进行法律解读,阐述行政处理的形成过程和正当性理由,提高法律文书的可接受性和精准普法内容的公信力。
4、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公示行政执法信息504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规定时限上传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全部一般程序案件按规定进行法制审核,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规。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执法,2021年以来农业执法支队检查农业生产经营场所207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18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49车次;检测抽检食用农产品1314批次、投入品222个;调查核实12345便民热线工单257件;办理信访6件;处理投诉举报44件;立案查处行政违法案件80件,移送公安机关6起,罚没金额124万余元。
(三)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
1、全面做好日常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各阶段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集中开展“市、区两级2021-2022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督抽查方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百日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农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生产稳定。
2、加强重点案件执法工作。2021年4月,针对辖区某村发生涉嫌生猪私屠乱宰重大案情,积极协调公安武清分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现场查获给生猪打药、灌水等作案工具10余套,查扣产品2.1万余斤,后经权威机构检测,在查扣的工具中检测出肾上腺素、氯丙嗪等违禁药成分。从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案发,涉案金额3200余万元。8名涉案人员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准逮捕。2021年9月,某区发现大量不合格小麦种,经调查种子进货渠道都是来自武清区某公司。积极协调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某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公安部门,与武清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同对案件进行侦办。案件共涉及4个小麦种子418.86吨,涉案金额近155万元,案件已移送公安依法查处。两个重大案件的查处,切实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特点和效果】
一是完善健全组织领导。一把手靠前指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带头作用,为全体干部职工做好执法普法工作表率。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法治工作的各负其责和有序开展,形成了各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不断增强法治能力。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了农机安全法律知识基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使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农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工作可以更好的开展。
三是有效提升普法意识。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意识,不单一依靠普法活动加强宣传,注重在执法前、执法中、执法后的各个过程中将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有效提高居民群众的法治素养,注重加大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的普法力度,提升执法普法效果。
四是加强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把依法行政放在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思维,着力提升法治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能力。
五是强化部门廉政建设。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心中有追求,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不把个人利益和手中权力联系在一起。严格遵循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集中大家的智慧做决定,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六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推进了农业依法行政。通过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法律顾问开展工作,遇到重大法律问题要积极与法律顾问沟通,充分采纳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等,保障了执法工作的合法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