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2022年1月以来,赣州市章贡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处非办)在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大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线上宣传教育活动。
赣州市章贡区处非办与章贡区融媒体中心、国盛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单位联合制作原创防非短视频和《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系列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在春节前以“一周一期”的方式在智慧章贡APP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栏中刊发,动员全区各单位(部门)积极转发,累计点击观看8000余次。
【重点宣传内容】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四种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非法集资应受到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请务必提高警惕,切莫轻易相信: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五)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六)参与非法集资所受损失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七)章贡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宣传
如果发现有人加入了非法集资项目,请千万不要一起参与,并劝说亲友尽早退出,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同时,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向区处非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提交证据或线索,可拨打章贡区非法集资举报电话:0797-7306738,一经查实,将根据《章贡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细则(试行)》予以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扩大宣传面
通过宣传短视频的制作和发布,让广大群众在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对非法集资有更加深入的了解,透过实际案例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二)营造全民防范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春节前夕,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在线上平台发布原创防非宣传短视频及系列小知识,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宣传重点,大力开展“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防非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传播力、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