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 活动

2022年1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红桥区区委、区政府和团区委关于“双减”工作要求,服务“教育兴区”发展举措,红桥法院团总支充分挖掘自身优势,组织青年干警走进校园,为在校学生送上综合素质课(法治小课堂),进一步满足学生个性化、差异化、实践化学习要求,丰富学生的课外学习时间,在法治实践中学习和成长。

【重点宣传内容】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校园欺凌多发生在高中中学小学,早在几十年前就有,近些年由于网络发达,媒体比较发达 ,有不少人喜欢上传社会事情,上传者多了起来,所以大家网上发现的线索就多了起来。校园暴力分为单人实施的暴力、少数人数暴力、多人实施暴力。实施环境地区多为僻静处。

(二)校园欺凌表现形式

由于同学之间的矛盾而引发的欺负弱小的行为,校园欺凌现象普遍存在于中小学,被欺负的同学很有可能造成心理阴影,给身心会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基于此,我们需要更加重视校园欺凌现象,杜绝它的发生首先要了解表现形式,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喝骂。

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等。

(三)如何防止校园欺凌 

第一、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

第二、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碰到“下暴”应尽量保持镇静,不要惊慌,有勇有谋地保护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记住“下暴”者的人数和体貌特征,以便事后及时报警或报告老师。告诉学生们,最好是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进行周旋,达到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巧妙制服坏人的最佳效果。

第三、如果受到伤害,一定要及时向老师、警察申诉报案。不要让不法分子留下“这个小孩好欺负”的印象,如果一味纵容他们,最终只会导致自己频频受害,陷入可怕的梦魇之中。

(四)校园欺凌涉及哪些法律法规?

遭遇到校园欺凌的,首先应该向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规定处理。

(五)《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学校保护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活动特点和效果】

红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青年干警走进邵公庄小学,为全校学生送上了《法治进校园公开课——唤醒我们的正义小英雄》。干警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为师生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知识,以轻松诙谐的漫画和亲切活泼的语言,对校园凌霸、网络诈骗、拐卖儿童、涉校黑恶犯罪的表现形式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向孩子们阐述了如何避免不法伤害以及面对侵害行为时如何保护自己等法律知识。激励学生要相信自己比想象中的更强大,要相信法律的力量,努力做一个充满正义的“小英雄”。课堂后的互动环节,孩子们竞相发言、踊跃提问,就生活中的安全小问题向法官进行了咨询,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一场沉浸式的课堂体验后,孩子们依依不舍,纷纷问小齐老师什么时候再来学校讲课。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是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为青少年营造正面、阳光的成长环境。通过本次活动,学生们零距离与法律接触,心灵受到了洗礼,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为促进校园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本次送法进学校活动丰富了在校学生的课堂体验,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氛围,有效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意识。团总支将以宪法周系列活动为契机,配合本区“双减”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与法同行,守护少年的你”法治进校园主题活动,用法治知识满足学生们多元需求,引导学习自我保护的法律知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