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大连市中山区司法局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要求,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大司发〔2022〕18号),2022年5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结合中山区工作实际,在全区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重点宣传内容】

(一)开展“民法典进社区”

1.社区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居委会服务窗口、社区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在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鼓励和引导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水墨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

2.培养社区“法律明白人”。结合实施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社区“两委”干部、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社区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热心为社区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3.加强社区民法典宣讲。充分发挥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居民评理说事点、学校等阵地,安排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居民微信群、社区公众号等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

4.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居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社区居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社区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新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诉求点多面广的特点,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5.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组织参加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命名推荐工作和第二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命名活动,推动各社区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二)开展“民法典进机关(单位)”。全区各机关单位在活动期间组织干部职工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制度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三)开展“民法典进网络”。全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民法典案例和民法典公益视频,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充分解读民法典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讲述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

(四)开展“民法典进校园”。通过组织学生开展绘画、书法、朗诵、制作民法典手抄报、召开“民法典主题班会”、观看民法典宣传视频等形式,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更好地了解民法典,切实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

(五)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结合“法治体检”进企业、外资企业走访、调研等活动,开展“民法典进企业”主题活动。各相关单位对照各自负责领域,结合安全生产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宣讲(传),着重讲解《民法典》在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提升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六)加强新媒体宣传。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组织制作系列短视频。依托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鼓励和引导全区居民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创作活动,征集展播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打造特色法治文化精品。积极组织参与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

【活动特点和效果】

本次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各单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民法典普法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民法典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什么宣传方式有效就用什么方式,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使民法典普法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了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提升了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