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肩负重要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特别是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上,提出“十一个坚持”的要求,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这既表明了党中央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新要求,为研究探索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新路径提供了重要依据。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连续8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覆盖全市国家工作人员12万余人,参考人员累计突破62万余人次,着力打造天津知名普法品牌,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个别部门单位学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提升,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有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还不到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的要求,我市以建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为切入点,开启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新实践。
【重点宣传内容】
天津市深入落实市委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要求,建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由市司法局牵头编制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共性学法清单”,由各市级部门精准编制“个性学法清单”,分别包含重要政策法规目录、重要内容和重点条文摘述、重要知识点题库等内容,着力构建“一个共性清单+各领域个性清单”的“1+N”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学法用法清单制度体系,推进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坚持聚焦主线,突出重点,倾力打造一个“共性清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编制完成“共性学法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法用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清单内容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指导实践。坚持“通识性”和“普适性”,覆盖法治建设重要决策部署、宪法、国家制度、监察制度、国家安全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党内法规、天津市地方性法规等十二个重要领域,涉及重点法律法规57部,集中体现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必备的学习重点,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供普遍参考。
二是坚持分类推进,精准到点,量身定制N家“个性清单”。按照“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分岗位”的要求,积极推进学法内容的个性化、精准化建设。指导市级各部门分类编制“个性学法清单”,确保全市各个工作领域都形成与部门职责相适应、与学法需求相呼应的“个性学法清单”。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发展,涵盖教育、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金融等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重点部署、强力推进清单编制工作。全市50余家单位牵头精准化编制本部门本系统个性清单,推进学法用法工作深耕细作,遍地开花。
三是坚持服务实践,学用一体,创新树立“天津特色”。率先探索、先行先试,在编制“共性学法清单”目录的基础上,对应重要政策法规,贴合国家工作人员履职需求,逐项遴选重点内容和重要条文共计700余条,便于有针对性地查阅使用。按照便捷、实用、高效的原则,构筑学用结合、考学互动学习体系,对应共性、个性清单重要知识点,同步编制“共性题库”共计700余道、“个性题库”50余部,题型丰富,难易适度。各层面、各领域依托共性、个性清单题库,可自主选取学习考试内容,在本部门本单位组织更加灵活、更有针对性的学法考法,通过边学边考,以考促用,切实提高法治实践能力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治服务。
四是坚持机制发力,常态推进,全力拧紧“责任链条”。将共性学法清单和题库层层推送至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使用,各领域个性清单和题库基本编制完成,学习内容将定期动态更新。全市依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建立落实线上线下相衔接、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能力考察相衔接、全员考法和随机考法相衔接的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学法考法模式。同时,拧紧责任链条,严格督导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清单制度落实落地,通过法治督察、绩效考评等强有力的措施,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切实压紧压实各层面、各领域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能力不断提升。
【活动特点和效果】
天津市历来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特别是在2022年年初,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针对我市学法用法实践,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建立落实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并明确“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分岗位”的主要工作思路,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深入研究论证学法用法清单制度的制度架构,对此项工作进行科学谋划和有力部署,推进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形成以下几点工作经验:
一是以刚性约束为驱动,推进自觉主动学法。坚持“双管齐下”,一方面强化单位的职责落实,明确各区、各市级部门负有编制更新学法清单、层层组织学习考试的工作职责,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针对落实情况建立通报问责机制,行成工作闭环,切实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警示效果,倒逼单位学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突出国家工作人员“考绩”的导向性,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职的重要参考,有力地推进学法用法从制度要求转化为每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内生动力。
二是以学法需求为导向,推进精准高效学法。学法的目标是用法,更好地依法履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不同单位职能、特点不同,学法用法的需求也不同。各市级部门根据本系统工作职责、系统内国家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编制并动态调整学法内容,能够有针对性地满足学法用法的现实需要,促进学用相长、学以致用。通过做好法律法规学习与单位实际结合这篇文章,真正激发了学法用法工作的整体活力,增强了学法实效。
三是以考学互促为循环,激发学法动力。考法是检验学法效果的有力手段。依托“共性题库”“个性题库”,在市级层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持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市委依法治市办会同市司法局每年抽取国家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在各层面各领域,各区、市级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闭卷考试。考法贯穿学法全过程,带着目标学,带着责任学,形成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良性循环,切实推进学法用法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以体系构建为基础,保障系统化学法。法律知识体系的学习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无法一蹴而就。我市坚持“共性学法清单”和“个性学法清单”双向发力,既突出全市国家工作人员都需要学习的普适性、通识性重点法律知识,又促进个性化、专业化学法,构建重点突出、体系完备、内容精准的清单体系。法律知识学习有了长期系统的规划,有力地夯实学法实效。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学法用法清单制度的建立落实,也不能一劳永逸。我市将继续深化落实此项制度,在学法考法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持续用力,形成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更加灵活高效的工作方式,使学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以实际行动谱写新时代法治天津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