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长沙考区考生刘某因意外导致腿部骨折,眼见考试日期临近,腿伤不见好转,考生家长心急如焚。为圆梦法考,考生坚持要带伤参考,并向司法行政机关递交了申请,请求允许其使用轮椅入场考试。经审核,考区同意了该考生的请求,并安排专人提供服务,帮助考生顺利完成了考试,考生及家属表示感谢。

帮助骨折考生顺利参考案

【应对措施】
    一、甄别审核伤残资料。考生提出坐轮椅参考的申请后,考点依规定要求考生提供了病例资料,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甄别审核,确认信息无误,经上级批准,同意了该考生的请求。
     二、提前安排适应考场。鉴于考生行动不便,建议考生在亲属陪同下,提前一天到考场踩点,适应考场。安排专人陪同考生适应考场,并指导考生熟悉入场路线,最大限度节约时间,打消考生顾虑。
    三、协助进入考场。考试当天,开辟绿色通道,协调学校开启专用电梯将考生载到5楼考场外,再由专人协助进入考场进行身份识别和安检。
    四、开展特别安检。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相关要求,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的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书籍、笔记本、纸张、报刊、电子用品、存储设备及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该考生因特殊情况,需坐轮椅进入考场。监考老师着重对轮椅进行了安全检查,确保没有问题,才让考生入场。
    五、设置特殊机位。进入考场后,为避免影响其他考生,安排该考生坐在了一个较为宽敞的机位。
    六、提供一对一服务。为避免考生在考场出现意外状况,按排了1名流动监考给该考生提供一对一服务,并密切关注考生身体状况。
【处理依据及结果】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确立了“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总原则,考生刘某因意外骨折后,腿部完全失去运动能力,只能依靠轮椅行动,为了切实保障考生的权益,考区在保证环境安全、人员安全、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给予应试人员帮助,是全心全意履职的具体体现。
    考生刘某提出坐轮椅参加主观题考试的申请后,长沙考区高度重视,甄别审核相关资料并报上级批准后,同意了考生的请求。考虑到考生行动不便,提前一天按排了考点踩点适用。在考试当天,协调学校开启电梯将学生载到五楼,并协助考生进入考场。考场监考对考生的轮椅进行重点安检,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根据需求,安排考生到一个较为宽松的机位参考,让考生顺利完成了考试,考生及家属对长沙考区的热情服务给予高度赞誉。长沙司法局的做法生动地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践行了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赢得社会的认可,打造了法考“长沙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