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9年8月31日上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正在进行中,湖北省武汉考区华夏理工学院考点某考场的考生刘某忽然脸色苍白、浑身颤抖,监考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询问情况。该考生表示身体不舒服,但仍要坚持考试。
【应对措施】
为了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生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考点工作人员及时对该考生进行了帮助:一是监考人员密切关注考生身体状况,见她情况越来越差,便劝说她立即离开考场就医,以免发生意外。后该考生同意暂时离开考场,到医务室治疗。二是安排现场医护人员及时为该考生进行检查诊断,紧急处置,输液治疗,使考生情况逐渐好转。后经考生本人要求,考办同意她返回考场继续考试。三是第一场考试结束后,考点考试办公室又专门为她安排了休息场所,并提供了免费午餐。经过休息和调整,该考生顺利完成了下午的考试。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第五条第八款第三项:“考试开始后应试人员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的,监考人员要立即报总监考,并通知考点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治疗,可以继续考试的,在加强监护的同时允许其继续参加考试,但不予补时;如果无法继续参加考试的,允许其退场治疗”。针对刘某的情况,武汉考区及时予以关注,提供医疗救治,既是考生能够顺利地完成考试,有保障了考生的人身权益。考后第二天,该考生的父亲专门从贵州六盘水打电话来对市局工作人员表示了感谢。
【编辑点评】
武汉考区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总原则,从人性化角度处理涉及考生人身安全的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处理方式方法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