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0年4月7日,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正式开始。四平市司法局负责本地区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证书发放工作。在前期准备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考生侯某工作地在北京,因疫情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随后工作人员做好记记录,并与考生侯XX约定其他时间另行领取。
11月2日,考生侯某提前与工作人员沟通,预约前来领取证书,经过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其身份信息并登记备案后,予以发放证书。
【应对措施】
按照司法部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和当地政府对疫情防控的要求,为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安全、及时、有序发放,四平市司法局为了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四平市司法局制定了《四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和《四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张云鹏副局长为组长、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副处长管延彬为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依据工作要求,做好证书发放工作。
(二)强化宣传服务。四平市司法局加大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本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通过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对外发布,并由工作人员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申领人现场申领程序,并与申领人约定领取时间,科学安排预约领取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区和境外的申领人员,积极做好劝导工作,约定延后领取。
(三)做好疫情防控。为保证发证过程中人员人身安全,本着通行便捷、清洁通风、易于管理等原则,在市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立《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处,分设进出口;设立警戒线,划定安全距离;集中消杀通风,确保公共卫生;配备75%含量的酒精、酒精纸巾、餐巾纸和消杀器具,做好设备消毒;专人引导,测量体温,凭码进入,有效降低申领人员聚集密度;设立隔离室,避免与其他申领人及工作人员接触。
(四)严格发放程序。四平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层层把关,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重点审核,避免代领,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证书。
【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0〕3号)、《吉林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的公告》,考生侯XX延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于11月2日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