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20年一名视障考生在济南考区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济南市司法局本着以人为本、热情服务的原则,制定专门实施方案,提供人性化服务,保证了考生顺利参考。
【应对措施】
1.制定方案,保证考生顺利参考。报名期间济南市司法局接到张某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申请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鉴于张某第三次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司法局充分尊重其合理诉求,及时安排专人与考生沟通联系,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考生顺利参考。
2.克服困难,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时刻关注考生诉求,尽最大能力为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考生单独设立考场,并安排专人协助其顺利参考,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3.程序规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期间,严格按照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和《关于组织视障等残疾人士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考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考生入场时,由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引导其进行身份核验,宣读考场纪律,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考务组织实施规范有序。
【处理依据及结果】
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组织视障等残疾人士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参考的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尊重特殊考生的合理诉求,特殊考场除保障考生考试外,在监考人员配备、考试流程等考务管理方面均严格按照正常考场进行,保证考生顺利参考。
【编辑点评】
张某因情况特殊无法同正常人一样参考。济南市司法局本着以人为本、热情服务原则,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为视障考生设立特殊考场,提供人性化服务,充分体现了法考工作应考尽考的工作理念,彰显了人文关怀,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