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概要】
2015年12月18日下午,陈某来到朝阳市司考办公室办理C证的法律职业资格授予工作,当申请人陈某把身份证、毕业证、成绩单及户口薄等材料提供给工作人员时,在审核毕业证时,由于此考生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学历查询无结果;经询问考生陈某,此学历涉嫌造假。
【应对措施】
为保证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提升社会公信力,朝阳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在审核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应对措施:
第一、审核工作人员严格依法按照审核工作规则和流程,接受申请人申请材料,核实其是否清晰完整和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涉嫌文凭造假,应第一时间报告市国家司法考试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确认该考生文凭造假,并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做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通知申请人,并报司法厅备案。
第二、做好考生的稳定工作。由于考生都是通过多年辛苦的学习,才通过法律资格考试的,也是抱着喜悦的心情来申领法律资格证书的,应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报名条件认定的有关要求:凡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无法查询,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所以对本案中的陈某利用虚假证明材料等形式骗取报名资格,导致成绩无效的事实,应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理有据,给考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三、建立审核分级责任制,依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层层落实审核责任,应选派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司考办主任复审,重大疑难的由司考办领导小组共同审核。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74号第7条,朝阳市司法局对申请人陈某出具了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报司法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