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以浙江省交通事故为例,相应的赔偿标准应包括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而财产损害要根据具体损害的价值进行赔偿。具体补偿标准为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3、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就医或者转送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4、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参考医疗机构意见确定。5、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以及上一年度申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伤残之日起计算为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个月计算;7、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因医疗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对被害人亲属的丧葬费,除按抢救待遇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