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四条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和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的股份数缴纳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