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撤销行政行为的条件是作出该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法规错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越权、滥用职权;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权限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