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行长都是副部长,人民银行行长是正部长。行长的职责是主持支行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的各项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营管理和各项工作任务,负责不断增强自身和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分行行长一般由银行大堂经理、银行客户经理、财务主管或银行会计主管提拔。但根据银监会发布的新标准和办法,分行行长作为高管人员,需要经银监会批准,省级监管机构可以举行辖内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统一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