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78条,国家机关、人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教育本单位人员维护国家安全,动员和组织本单位人员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根据第七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需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是及时举报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线索;第三,如实提供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已知证据;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的;(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已知的国家秘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8.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经济资助或者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