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理论是通过一系列教育观念、教育判断或命题,借助一定的推理形式,对教育问题进行的系统陈述。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等。
教育理论是通过一系列教育观念、教育判断或命题,借助一定的推理形式,对教育问题进行的系统陈述。
教育理论有以下三个基本规定:第一,教育理论由教育观念、教育命题和一定的推理方法构成。因为任何理论都必须由概念、判断或命题等基本思维形式形成。如果没有教育观念和主张,那只是对教育现象的系统描述。即使是系统的,也不是教育理论,只是对教育现象的陈述。第二,教育理论是对教育现象或教育事实的抽象概括。本质上,理论超越了具体的事实和经验。虽然在形式上是陈述体系,但在内容上是以浓缩的形式阐述教育事实和经验,不是对教育事实和现象的直接复制,而是间接的抽象反映。第三,教育理论是系统的。单一的教育概念或命题,没有一定的逻辑形式的帮助,不构成一定的系统性,也不能构成教育理论。即使是对教育现象和事实的概括性反映,也可能只是零散的教育理念或思想。
详细讲解教育理论的内容:
1、教育学:这部分由十章组成:教育与教育学、教育基本规律、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教师与学生、课程、教学、德育、班主任与班级管理、课后教育、教育研究及其方法。
2、心理学:由心理学概述、认知发展与教育、情绪与意志的发展与教育、人格发展与教育四章组成。
3、教育心理学:由教育心理学概述、心理发展与个体差异、学习理论、心理学、教学心理学、心理健康与教师职业心理学。
4、教育法律法规:由教育的法律依据、依法教学和教师防范两部分组成违法行为。
5、新课改:该部分由新课改概述、新课程理念、综合实践活动三章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