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限制令指广电总局2011年发布的《广电总局将加强电视上星综合节目管理》号文件和2013年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号文件,要求地方卫视自2011年7月起,在17:00-22:00黄金时段播出娱乐节目每周不超过3次。它被称为娱乐限制令被大众。

2011年7月,广电总局召开了防止部分广播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专题座谈会。座谈会上,特别邀请了各大卫视相关负责人参与对娱乐限制令的意见讨论。2011年9月14日,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否认封杀港台艺人,称娱乐限制令并未续签,只是重申。2011年10月下旬,广电总局限制娱乐秩序已正式发布。2013年10月20日,广电总局通知下面所有电视台,每个电视台每年引进新的版权节目不得超过一档,电视歌唱类节目黄金档最多保留四档。这个文件叫做娱乐限制令的加强版被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