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很多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步骤与细则?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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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务侵占罪量刑步骤与细则?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在相应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6-40万元)的起点,可以在3个月以下拘役到1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100-1500万元)的,可以在3-4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数额特别巨大(1500万元)的,可以在10-11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一)根据犯罪数额巨大与数额较大的差额,除以法律规定的最高刑与量刑起点的差额,计算增加的犯罪数额对应的刑罚数额。
(2)根据数额特别巨大与数额巨大的差额,除以最高刑与最低刑的差额,计算与犯罪数额相对应的罚金数额。
(3)其他可以加重处罚数额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一)职务侵占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基准刑提高30%以下;
(2)公务职业用于突发传染病等灾害防控的,基准刑提高10%-30%;
(3)多次占位的,增加基准刑20%以内;
(4)职务贪污的款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在基准刑的20%以下加重处罚;
(五)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犯罪的动机、时间、方式、严重程度、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和悔罪表现,基准刑可以减少40%以下;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减轻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免除处罚。
(2)对于返还赃物、退赔,考虑犯罪的性质、返还赃物、退赔的行为能够弥补损害的程度、返还赃物、退赔的数额和主动性等。基准刑可以减少30%以内;
(三)对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和认罪悔罪表现,可以减轻基准刑40%以下;不理解主动赔偿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虽然没有赔偿,但如果取得谅解,基准刑可以减少20%以内。
5.根据案件中的从轻、减轻或者从重情节调整基准刑,综合全案情况后确定宣告刑。
6.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应当考虑侵占罪的数额、危害后果等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罚金数额。
7.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应当综合考虑侵占罪的数额、手段、危害后果、退赔赃款赃物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情况,决定适用缓刑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等。
以上就是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步骤与细则?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