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预防教育是中国禁毒的基本策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贩、禁吸并举的原则。

1、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字体第十一条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提高公民的禁毒意识有意识抵制毒品的能力。鼓励公民和国家组织开展公益性禁毒宣传活动。

3、第十二条人各级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和妇女联合会应当根据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4、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5、第十四条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向社会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6、第十五条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宾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毒品预防措施,预防本场所毒品犯罪的发生。

字体第十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8、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该帮助人民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