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一方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律师解答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一方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房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