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一、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最低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的数字是上一年全市职工工资的8%。
2、单位缴费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自2006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个人养老金账户规模由11%调整为8%。之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和3%的单位缴费全部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单位缴费19%转入社会统筹,而新政策也是将3%的单位缴费纳入社会统筹,解决养老金账户空账问题。
二、医疗保险
以北京为例,医保支付比例(最低为本市上年度职工工资的60%):3元中单位10%,个人2%;
三、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四、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的行业范围确定工伤率,工伤率在0.5%-2%之间;
五、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