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庭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开庭时,审判长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检察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辩护权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姓名;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告知被告享有辩护权。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并审查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供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