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为规范海关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境并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物,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临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和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演出、比赛用品;

(三)用于新闻报道或者拍摄电影、电视节目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四)科研、教学和医疗活动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五)本款第(一)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车辆和专用车辆;

(六)商品样品;

(七)慈善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

(八)用于设备安装、调试、检测和修理的仪器和工具;

(九)盛放货物的容器;

(十)旅游自驾游车辆及其用品;

(十一)工程建设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和物资;

(十二)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境的其他货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三条nbsp本办法所称暂时进出境货物包括: (一)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二)文化、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演出、比赛用品;(三)用于新闻报道或者拍摄电影、电视节目的仪器、设备及用品;(四)科研、教学和医疗活动中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五)本款第(一)至第(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车辆和专用车辆;(六)商品样品;(七)用于慈善活动的仪器、设备和用品;(八)用于设备安装、调试、检测和修理的仪器和工具;(九)商品包装材料;(十)旅游自驾游车辆及其用品;(十一)工程建设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和物资;(十二)用于检测的产品、设备和车辆;(十三)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暂时进出境货物。使用《货物暂时进口证明书》(以下简称《ATA单证册》)暂时进境的货物,限于我国加入的国际货物暂时进口公约规定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