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近年来,湖南省溆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溆浦”创建工作,确立了“抓法治就是抓发展”的执政理念。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解决法治建设的各种问题,促进法治建设有序开展。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建设法治溆浦为目标,以落实创建措施为重点,不断深化法治宣传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民主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健全法治监督。2015年,溆浦被确定为省、市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试点县,制定出台《溆浦县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列为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任务中,到2020年全县所有单位创建为法治单位,为建设美丽幸福溆浦提供法治保障。
【任务措施】
(一)科学谋划,注重顶层设计。为使法治建设有效开展,溆浦县精心组织部署,力求做到“整体的明确性”和“具体的可操作性”。一是坚持科学化定位。把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列为全县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县所有单位创建成为法治单位。与湘潭大学法学院合作,聘请法学专家进行顶层设计。二是实施项目化运作。以抓经济的理念抓法治工作,制定《溆浦县法治建设目标责任分解表(试行)》,明确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确保法治任务项项有人管、事事有人担。三是推进规范化考核。制定全县考核评估指标,将各单位的法治化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综治考核。对全县所有单位分项考评,及时反馈考评结果和扣分情况,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考评机制。四是协调联动。建立“一名领导负责、一套班子工作、一个项目联络员沟通”的工作机制。
(二)严守党规国法,坚持依法执政。溆浦县委坚持把依法执政作为“法治溆浦”建设的自觉行动,一是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对推进依法执政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县委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县委工作要点,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县委书记定期到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基层治理法治化试点列为重要改革内容,制定出台《溆浦县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试点方案》,每次领导小组会议都要听取汇报、分析不足、提出建议、强力推进。二是时时处处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县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把贯彻实施宪法法律贯穿于一切活动的始终。健全完善县委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和政策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推进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出台《关于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中发挥党委全会作用的意见》《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文件,有效规范了各类重大决策行为。在推进夏家溪棚户区旧城改造、红花园工业园开发等重大民生项目中,县委、县政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三是切实加强党内法规执行力度。全县建立“互联网+监督”应用平台,把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党委(党组)制度建设清单,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明显提高。
(三)强化法治意识,规范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 责任政府”、“ 高效政府”、“透明政府”,规范行政行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多次被上级评为先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逐年递减,2017年的行政诉讼案件比2016年下降8%。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研究出台与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配套的文件,保证具体的行政行为始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每年上半年组织一轮清理县人民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对失效的及时宣布废止,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适用效力。二是规范行政行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全国知名律师秦希燕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各乡镇、县直单位都按要求配备了法律顾问,对重大活动和重大事项进行合法审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或进行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保证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失。比如自来水费调价,要求住建部门深入各社区、小区听取意见,综合各方面的诉求后作出合理调价决定。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成县直机关各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出台了系列的行政裁量权基准。比如,根据环境整治、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多次专门调研,形成专项整治的规范性文件。执法上岗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近两年我县共有1600多人通过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县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的行政执法进行评议考核。四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办结行政案件,近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5件,行政确权裁决案件20件,行政诉讼案件52件。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推进诉访分离,建立涉法涉诉中心,印发《溆浦县信访工作问责办法》《溆浦县领导干部接访工作方案》等,全面化解社会矛盾。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公开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落实县政务中心、乡镇政务中心和窗口单位建设。加快推进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六是加大对法治建设投入力度。近年来,投入3亿元实施“天网工程”;投入2000多万元建设司法业务技术用房;投入一村一辅警、乡村综治中心建设500万元;投入460万元,用于购买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并解决基层治理法治化试点、普法等经费260万元,法治创建硬件和软件指标得到不断提升。
(四)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公正司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责任追究办法。县法院坚持“有案必立,立审分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职务犯罪等案件,实行“一案一分析”。县公安局建立了独立执法办公区域,执法情况全程录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社区乡村、田间地头,及时就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省高院曾以《摩托车上的法官、大山深处的法庭》为题,专题报道了我县桥江法庭巡回办案的做法。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室服务创建工作。全县25个乡镇检察室建设规范有序。县司法局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机构遍布全县25个乡镇417个村(社区)。县直机关法治专干配齐配强,县公安局的“天网”工程覆盖全县每个角落。近三年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均被市级主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2017年10月,县检察院还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困难的当事人进行经济救助,三年来检察机关共为38人救助10万余元,法院为86人救助50余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促进了全县政治经济的和谐稳定。
(五)突出法治引领,推进全民守法。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作用。溆浦县委中心组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学法活动,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成常态化,各级党委党组都把学法作为学习一项内容,开展集体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实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经常化,全县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11000余人参加省司法厅“如法网”的学法考法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司法考试,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发放5000元奖金。二是全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县89所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做到了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定期开展“法制流动课堂”、“巡回法庭进校园”、“小小交通疏导员”、“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三是以专项活动促法治创建。全面拓展“法律六进”,积极开展“八进八创”活动,全县共有3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县直单位被评为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溆浦县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意见》,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全县综治、基层治理法治化、普法依法治理考核中。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建立了以案释法制度,建立案例库,定期在媒体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传法治。五是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大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在电视、电台、溆浦红网、溆浦手机报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法治。六是创新法治文化宣传。建设我县法治主题公园和法治广场,固定大型户外宣传牌建有16个,乡村候车守法亭400余个。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编排了一批法治文艺节目,制作了法治公益广告、微视频等。比如,地税局自编自演自导的法治微电影《老李的球拍》,深受大家好评。
(六)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社会治理。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一是坚持统筹城乡,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行“公推直选”选举模式,选举产生村委会、人民调解员。推行村级纪检员制度,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进行监督,,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普遍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基层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城镇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均达100%。二是坚持防控打击,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整合派出所、交警、巡特警等多警种力量,对全县大街小巷开展全天候24小时治安巡逻;推行“警灯闪烁”工程,大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2017年底全县高清晰电子监控探头数量将达到1210个,实现25个乡镇和美丽乡村全覆盖。突出严打整治,重点打击以“盗抢骗”、“黑拐枪”、“黄赌毒”为重点的传统犯罪和以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为重点的新型犯罪,成功破获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有力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加强特殊人员管控,2017年8月,成功举办了全省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暨技能比武现场观摩会活动。三是坚持以点带面,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县25个乡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417个行政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全覆盖,受到了省司法厅的高度评价并作典型经验介绍。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在全县25个乡镇、417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建立“互联网+”乡村两级调解服务平台,深化乡村两级调解机制改革,建立五级人民调解网络,推进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2017年5月,通过政府采购,招聘了35位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工作者,基层一线的调解力量进一步增强。
【特点和效果】
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的推进,全县社会更加稳定和谐,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各项民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党委政府的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司法公正不断彰显,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浓厚。通过法治建设,由少数人说了算变成了多数人说了算;由公有公说有理、婆说婆有理向法说有理才有理转变;由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向无理再闹不解决、有理不闹也解决转变。全县上下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近几年,我县从顶层设计到末端治理,不断拓展内涵与外延,改革发展各个领域都以法治为框架、用法治作支撑、由法治来贯穿,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溆浦的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一大批县外客商前来投资置业,有效促进了县域经济跨越发展。2016年评为怀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湖南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县、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和湖南省平安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