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概要】
2018年法考第一阶段考试报名期间,有考生姚某来电咨询,称自己户口本上户籍所在地为霍邱县叶集城区派出所,咨询报名时能否以放宽地区霍邱县报名。据了解,2015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叶集区,原霍邱县叶集试验区的行政区划变更为叶集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叶集区并不在放宽政策范围内。
【应对措施】
此事因涉及到行政区划改变,我局高度重视,对报名人员进行逐一筛查,经查,共有5名考生实际户籍所在地叶集区,以霍邱县报名参加考试。对这几名考生户籍问题及时请示报告,获得明确答复后,我局立刻致电以上5名考生,就政策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并告知5名考生报名时以户口簿上户籍所在地霍邱报名,但实际户籍地为叶集区,并不享受放宽政策。考生均表示理解。
第一阶段考试结束后,我局继续跟踪此事,就通过第一阶段考试的4名考生(其中1名通过全国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3名通过放宽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又专门致电提示。特别是3名达到放宽分数线的考生,告知其并不享受放宽条件政策,考生均表示理解。
【处理依据及结果】
六安市司法局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在考试报名组织实施中,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热情周到服务,特别是对有特殊情形的考生,给予重点帮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