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上海市司法局对人民监督员王某丢失工作证处理案

2016年5月,人民监督员王某致电上海市司法局,称其在乘坐出租车时不小心遗失了装在手提包里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证,后经多方查询,并通过交警调阅路段摄像头,找到了当时乘坐的出租车司机,仍未找到工作证。

【处理过程】

上海市司法局参考律师执业资格证遗失补证的做法,告知王某先行在市级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王某通过文汇报发布遗失声明后,市司法局又通过上海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发布了遗失公告,宣布已遗失的工作证作废。公告完毕后,市司法局为王某补办了工作证,并更新了证件编号。

【处理结果】

在履行规定手续后,为王某补办新的工作证。

【案例点评】

工作证是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时的身份证明,为避免不良的社会影响以及不必要的麻烦,有必要在证件遗失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上海市司法局积极借鉴律师执业资格证遗失补证的做法,通过“双公告”形式予以处理,做法值得肯定。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体现态度,细节说明问题。司法行政工作业务性强、政治性强,都需要体现和落实在每一个工作环节的细致工作上。